第732章 鱼已经入网(1 / 3)
蓉城住建委的工作组还没进入京城,蓉城那边就已经有人献策。
木兰地产有深厚的背景,就算调研结果真的像材料上揭发的一样,已经批出去的地也没有理由收回来,现在最重要的,是督促开工,以免影响整个蓉城的建设。
只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达到督促开工的目的?
住建委领导在绞尽脑汁的时候,又有人献策。
从1983年,陆续有十八个县划入蓉城城区之后,蓉城城建部门把大量的精力投注在城市建设上,现在外来投资的建筑公司有十几家之多,只是大多都只批三五块地,只有木兰地产,人还没到,就包下刚规划开发的几十块地皮。
如果只对木兰地产一家提出要求,难免被质疑针对,他们可惹不起背后的人。
可如果只是蓉城城建、住建部门修改规章制度,对所有的建筑公司实行,木兰地产就挑不出错处。
这么一来,也不止是对木兰地产,对别的建筑公司也是一项约束。
于是,经过认真的讨论,新的规章很快出台。
原来划区的地块,本就是以面积划分,这一次只按地块计算,任何一家建筑公司,每审批一个地块,就要缴纳百分之三十的建设保证金,保证金按工程进度逐步返还。
比如,整体规划完成,返还一部分,等到开工,又反还一部分,工程到百分之多少,再返还一部分,等到竣工,余额全部返还。
另有一条附加条例,还可以用购买建筑材料票据提前支取返还款。
这个规章一下,所有的建筑公司闻风而动,有即将完工的公司已经不需要缴纳,只要出具购买建筑材料的票据,正在动工的部分工程要缴纳的也不算多,叫苦的是刚刚批到地皮的建筑商。
只是,这一次对新的规章制度拒不执行,以后再想批地恐怕就难上加难,大家只得在购买一次材料之后,按比例缴纳。
奇怪的是,按照规章上的计算方法,实际算出来的金额其实并没有多少,只要工程按进度进行,一般不会造成资金的周转困难。
可这只是指正常批地做工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