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法则(十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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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法则(十七:拥有并成为超级视角,与超级视角完全合一,是生命存在的最高形式和最高目的
究竟超越的超级视角,蕴含着无限的自由、爱和智慧。
拥有究竟超越的超级视角,是所有一切生命本有的权利,包括正在阅读本文的你。
拥有并成为究竟超越的超级视角,与其完全合一,是生命存在的最高形式和最高目的。
生命,即是爱。生命,即是智慧。生命,即是自由。
生命,即是以无限的爱,无限的智慧,无限自由地创造着无限的神奇。
生命,可以通过创造无限丰富的视角,体验无限丰富的世界。
生命,通过视角观照一切,创造一切。
生命,就是无限丰富的视角本身。
当生命超越了其最根本的限制性视角——“我”之视角,就达到了无限。
心之“我”从此消融。
视角之“我”从此消融。
视界之“我”从此消融。
世界之“我”从此消融。
“我”之视角被超越的时候,就变成了新的视角——究竟超越的超级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