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少爷的变化(2 / 3)
就这样吴继文一家又挨了二年。
1952年,吴继文觉得出租自家土地的那点租谷不够一家人吃,就把所分土地卖给了同村人。
吴继文家的现象不单是吴继文一家,在广大农村是普遍的。
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恢复发展和农村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由于农民的劳动能力经营水平和农业技术各不相同,所以农户收入水平必然有差异,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贫富差距,因此农村中出现了富者买贫者土地的现象,农村的阶级有了新的划分。
此外土地改革后,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单薄,生产手段趋于分散,不能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对粮食和原料的要求为了生产发展,同时国家也很难对大量分散的个体农户进行计划指导,这就使农民私人土地所有制同国家工业化之间产生了严重的予盾,农村土地制度的再一次变革己无法避免。
1953年,第二次士地改革,把土地农民私有制改革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互助组,就是各户的土地并没有合到一起,只是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打破了家庭的界限,在各个生产环节上实行互助,各户土地上收获的农产品,归各户所有,是需要根据地再来分担生产的共同费用,以及结算互助问的互助费用,这是一种不改变生产资料的归属,劳动者通过生产过程的协作,来解决生产要素分布不均匀的经营形式。
后来又实行初级社,就是农民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作股入社,由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将农民的个体所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将农民分散的家庭经营变成集体统一经营。
第一,土地入股分红
第二,对土地和农具等生产资料统一使用,对社员劳动统一管理分工协助,
第三,共有因素增多,
第四,入社自愿,退社志愿。自愿互利是农业合作社创办所遵循的重要原则。
吴继文结婚后父母分给他两住房和一厢房,现在要入互助组,他家分得的土地1952年卖了,为了赎回土地参加互助组,吴继文只好用一间住房换回,一家五口只好挤住在一间住房和厢房里。
这三年时间,身单力薄的吴继文扛着锄头到田里,左右手别扭地握着锄头锄着地,一天下来连女人都不如,去稻田里间草,甚至连秧苗和稗草都分不清,队里干部只好安排吴继文去放牛。
吴继文每天赶着几头牛去河边,去荒野,还行,至少牛没瘦,没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