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青梅竹马(1 / 2)
莫轻定在原地,当时他们还年少,他从未明确表明过他的感情,一直以来她都以为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在猫眼胡同,余思阳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懂事沉默内敛,成绩好,从来不用刘云担心。刘云能干手又巧,没事接点做衣服、织毛衣的活,可刘云这人心太软,街里街坊的不好意思要高价,因此生活一直都过得很拮据。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一点错都没有,余思阳跟胡同里其他家的孩子都不同,他仅长莫轻两岁,在莫轻还玩弹弓、弹玻璃球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搬个小板凳坐在自家门口看各种旧书,家里来了生意还能帮忙招呼两声。
莫轻阿婆去世的时候,莫文忠一个人料理了老人家的后事,莫轻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不哭不闹,较平日安静了不少。
老人家的丧事办得很仓促,莫文忠还得出外讨生活,毕竟还有孤女要养。
莫轻一瞬间懂事不少,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学着做点面条,熬点粥。莫文忠回家晚,父女俩吃饭基本上就是对付一口。
莫轻住在刘云家楼上,每一周刘云都会炖一锅红烧肉改善一下生活,刘云做的红烧肉堪称一绝,半个巷子都能闻到红烧肉的香味儿,莫轻就坐在阁楼的阳台上闻着红烧肉的香味吃着碗里的面条。
“轻轻,云姨做了红烧肉,下来吃点啊?”刘云冲着二楼喊了一嗓子。
“谢谢云姨,我吃过了。”
刘云给余思阳使了个眼色,余思阳心领神会地“哒哒哒”上了二楼。
“莫轻,你开门,我是余思阳。”他在门外喊得很大声。
莫轻乖乖地把门打开,余思阳二话不说抓起她的小手,将她领下楼,将她按在自家餐桌边,刘云早就帮她准备好碗筷。
“轻轻,云姨做得多,放心吃吧。”
“云姨,我真的已经吃过了。”莫轻咽了咽口水,十指绞在一起。
“吃吧,我妈红烧肉做得可好吃了,你不是想看我的书吗?吃完饭我借给你看。”余思阳连着往莫轻碗里夹了几块肉。
余思阳那几本书他可是宝贝得紧,谁从他借他都不肯,莫轻惊地张大嘴巴,刚想说点什么,余思阳将一块肉夹到她嘴里。
“嚼!”他的表情很严肃,莫轻被他唬住了,听话得嚼了起来。
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自那以后红烧肉成了莫轻最爱吃的菜。
当天晚上莫文忠依旧回来得很晚,刘云在门口一直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