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召太子回京(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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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二人争执不休,吏部尚书高君雅出列道:“暴隋尚且有‘死罪者三奏而后决’之法令,我朝岂能轻易执行死刑,未免太不人道。
孙少卿忠耿刚直,但谁能保证后任执法官吏一如孙少卿一般执法公正,长此以往,不免造成冤假错桉,纵容不法之徒任意践踏人命”。
前隋开皇十五年,隋文帝出台“死刑者三奏而决”的命令,体现明德慎刑、敬天爱人的理念,深得人心。
只是隋文帝晚年昏聩,立法不守法,滥杀功臣,如高颎、贺若弼等人完全没有按照三复奏来执行,直接一封旨意便取其性命。
原本轨迹上,直到李世民登基后,因一时冲动处死大理寺丞张蕴古,事后李世民冷静下来后,追悔不已。
于是下令严格执行三复奏机制,“凡决死刑,皆于中书、门下详复”。
自此“死刑三复奏”制度才算真正定型并充分完善,一直沿用后世,可谓功德无量。
高君雅在朝中威望仅次于裴寂,堪称次辅的存在,如今难得裴寂、高君雅二人全部同意慎刑,这呼声便是一边倒了。
高冲面无表情,对于父亲的发言好似无动于衷,仿佛受辱挨揍的不是他一样。
李渊的脸色缓和许多,微微颔首道:“前隋尚且明德慎刑,我朝自当遵循旧制,孙少卿,再审再议”。
刚刚高君雅的一番话已经将孙伏加说服,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来说,高君雅的意见合情合理。
一言而决,便立即将人处死,的确太过草率,即便是十恶不赦的罪人,也应该敬畏生命,再三复核,绝不可滥杀。
孙伏加自是应诺,他持身守正,不会去想其他的弯弯绕绕,但他很是认同慎刑复奏。
李渊古井无波,看不出来内心想法,见此事略过,澹澹看一下面无表情的李世民,便是说道:“太子私藏兵甲一事,在于韦挺王珪等人辅左不力,今太子已在玉兰山思过月余,杨贼已然授首,此事就此作罢,传旨,召太子回京”。
众人闻言神色不一,太子党自然是面露喜色,反观秦王府的人则是一脸愕然。
李世民低着头,眼中尽是惊骇,心中甚是惊慌,此事就此作罢?不废太子了?想到此处,李世民心中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