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七、无疆行者宁秀伊(1 / 3)
连接并州城和帝都的官道上,几辆马车满载鲜卑出产的皮货,向帝都的方向前进。
领头的车夫老徐头心情似乎不错,磕了磕手里的烟袋,张嘴就来了一段信天游:“哥哥俺走西口,妹子恁卖地沟油……”
“甭唱了甭唱了,”另一个车夫老王头打岔,“唱来唱去就这两句,怪不得连个媳妇都娶不上。”
“呸,”老徐头拿烟袋敲了老王头一下,“恁这胡扯,谁不知道,俺年轻的时候,那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不信的话,你去问问魏和尚。”老徐头正想再给自己脸上贴贴金,忽然眼前真的金光一闪:“归归类,那是啥?”
因为视角原因,老王头倒是看清了刚才的情景:“刚才有匹马跑过去了。”他和老徐头一同看向马蹄远去的方向,看到一人一马朝着并州城的方向疾驰:骑手的背影挺拔俊逸,疾驰的骏马敏捷如电。令人啧啧称奇的是,骏马竟然遍体毛发都是金色,在阳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
“这是个啥神物……”老徐头喃喃自语。
让老徐头感慨为“神物”的骏马产自西域,和宇文林青送给全戎的坐骑“黑云踏雪”乃是同种,能日行千里,被主人取了个萌萌的名字——“金龟子”。
宁秀依骑着“金龟子”疾驰到并州城外,放慢速度,抚摸着马的鬃毛,等着侍卫们跟过来。
从珠江之畔北归帝都的宁秀依,生日那天,被女皇秦峻蒙住眼睛,带到了郊外。取下蒙眼布的时候,宁秀依发觉自己面前居然是整整一排骏马。这些骏马毛色光洁柔顺,涵盖了各个优良品种。宁秀依看看遍体乌黑的高头大马,瞅瞅枣红色的健硕骏马,摸摸通体洁白如雪的可爱小马,一时难以选择。女皇看宁秀依有些纠结,笑着把一匹马的缰绳给她:“小孩子才做选择,你可以全都要。”
宁秀依莞尔一笑:“我不能太贪心了,这次就要一匹好了。”不贪心,是宁秀依的做人之道,也是为官之道。她轻盈地走过一匹匹骏马身前,直到被一匹遍体金色的修长骏马咬住了袖子。宁秀依摸摸马头,被那匹马顺势蹭了蹭手臂。她看这匹马遍体金色,跑起来的时候更是满身辉光,灵机一动,直接叫它“金龟子”。
这边守城门的兵士看到宁秀依骑着“金龟子”远远地过来,连忙整齐列队,长枪杵地,单膝下跪无声行礼。宁秀依行事低调,不愿打扰百姓,要求众人不必多礼。全戎治军极严,要求兵士对同样统军的宁秀依尽到礼数。二者折中,就成了现在的情形。
虽然兵士们并未对宁秀依开口请安问好,还是有人根据宁秀依的飒爽英姿与神骏坐骑猜出了她的身份。路边茶楼的本地士子远望着宁秀依的背影,一脸怅惘。清贵人家的小姐从闺房绣窗看到宁秀依温暖的笑容,心中不由地叹息,同为女子,自己却没法如此洒脱。
当时的新汉帝国风气已经十分开明,多数人却仍然在固定的条条框框中陷了一生。想要活得洒脱,不仅需要妥善处理生活的担子,还要有过人的胆识和坚韧。如果能力不够,即使能够一时装作洒脱,后边必定会遭受生活的毒打。
骑在“金龟子”上边的,是手握尚方宝剑巡查并州全境的绮云郡主,也是探幽揽胜朔溪跑山的无疆行者。她曾鲜衣怒马,放飞手臂上的海东青,也曾自背行囊,一人西北大漠行。头戴斗笠逛安南的是她,眉心点痣游天竺的也是她。闲的时候,宁秀依就往远处跑,去听昆仑万年雪,去看泸沽千顷光。忙的时候,宁秀依就在近处转,去翠鸟谷穿山,去大觉寺越岭。即使忙得不可开交,她也会抽出半个时辰,一个人走过帝都的秋天,拈起银杏叶,露出灿烂的笑颜。兴致来了,宁秀依会登高望远,在山巅吃着烤肉笑看云飞扬,也会回到府中,亲自洗手作羹汤。多数人的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明日复明日的苟且。宁秀依的日子不仅有眼前的苟且,更有诗和远方。
进城之后,宁秀依调转马头,向着全戎的府邸进发。转过两个路口,一辆马车突然跑出来,挡住了她的去路。
那面容俊俏的车夫看到宁秀依靠近,并不言语,居然跳下马车,径自走了。
街头刺杀?宁秀依嘴角勾起一个弧度,敢在离全戎府邸这么近的地方来这样一出,勇气可嘉呀。
几个侍卫靠近马车,时刻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路旁的几个行人也不动声色地走了过来。
“请进来一叙。”悦耳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
“别过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响起。随后是一声惨叫。
宁秀依觉得那个男声有些耳熟。她此次找全戎是来专程传达女皇陛下的口谕,而口谕涉及的人,似乎就在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