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小偷(2 / 2)
四忧,一个卫生管理员,本职是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卫生,是谁赋予的罚款权力?罚款是政府机关的权力,难道随便找个人,戴个红袖箍,就可以随便上街罚款吗?当自己的权力不好使的时候,就能随便给一个公民安个“小偷”的罪名吗?
这令李勃气愤难平。他自认为,自己是个好学生,从没偷拿过别人一针一线。就因为在火车站地区扔错了一瓣香蕉皮,就被人称为“小偷”,还喊抓喊打,这不就是诬人清白吗?
想那鲁迅先生笔下的落魄书生孔乙己,有“偷书不为偷”的高论,仍不愿意被人称为“小偷”,还很忌讳被诬了读书人的清白。
自己并没有偷盗之实,那“狼外婆”咋能喊自己是小偷呢?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勃自小就深恨小偷,还有一个很深的缘由。
那是1976年的暑假,李勃开学就该上三年级了。三年级上课就不能用铅笔了,学校规定必须用钢笔。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最便宜的一种黑塑料笔身的钢笔,也要5毛多钱。
李勃决定自力更生,自己挣钱买一支钢笔。
自己如何能挣钱呢?有什么门路吗?
当然是有的!生产队规定,无论大人小孩,只要给生产队提供捡拾的大粪、收割的野草,就可以有报酬。大粪可以积肥,野草可以喂牲口。
李勃为了自己心目中的钢笔,挎起一个粪筐,掂着一把镢头,早起去野地捡拾人和动物的粪便,上午和下午去田地和河边割草,临近天黑交到生产队的收购点。
一筐大粪可以挣5分钱,但要在家里厕所积攒三四天才行。一篮野草有时是2分钱,多时可以挣3分钱。
一个假期的辛苦,李勃总共积攒了5毛6分钱。
趁孔家店集市开集,李勃要去买钢笔。根全要下地,就给三儿子两毛钱,让他顺便到供销社买一包五香粉调料。
李勃高高兴兴,一蹦一跳地跑到集上。看食品公司门口很热闹,一个膀大腰圆的屠夫大声叫卖猪肉,李勃也挤进人群去看。
等他到新华书店,准备掏钱买钢笔时,往裤子兜里一掏,才发现出门时装钱的那个用过的旧信封不见了。
新华书店的女售货员看他一脸哭相,告诉他:“小朋友,你的钱可能被小偷偷走了!最近这街上,已经发生几起偷盗案件,派出所已经开始关注了!”
李勃回到家,根全得知儿子丢了钱,一脚把他踢出门外。
他大哭了一场,堂哥银聪听到哭声,得知原委,将自己一支旧钢笔给了他,才让他破涕为笑。
从此,李勃一听到“小偷”二字,就恨得咬牙切齿,恨不能将小偷碎尸万段。
如今,自己被人诬为小偷,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