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画梅乡(2 / 3)
他声称灵宗的弟子培养了一种猪,能日行千里,跑得比千里马还快。跑得快的马叫烈马,因此黑毛腿给这种猪起名烈猪。
这事很快在镇内引起了阵阵波澜,如今灵宗选拔弟子的日子已经过去了,镇上的人流量骤降,镇里的生意一下子清淡起来,老百姓忽然就空出一大片一大片的时间,每天闲的发慌发闷。
严重缺乏乐子的大伙一听到这种有意思的事那还得了?纷纷向黑毛腿打听烈猪的故事,甚至镇上的说书先生都跑过来来找灵感。
街坊一传十,十传百还不行。说书先生心想这个题材新颖啊,很有创新性,连夜编出一个少侠仗剑骑猪行的剧本,大火。
视角回到画梅镇。
程谷已经开始询问偷瓜灵兽的事情,周雄嫌无聊跑到街上看姑娘去了,反正回头让程谷跟自己简单讲讲就好。
乡长说起正事也不耍宝了:“这事已经半年了,之前还只是偶尔有,这一个月特别频繁。俺们靠山那片田种瓜,土好,收成一向是好的。
“但这半年来,夜里总有贼兽光顾!”他狠狠道,“这瓜破了,乡民自然就找来俺这里了。一开始还想着俺来解决,毕竟俺是乡里唯一一个练气中期,这种事就该由俺来负责。”
说着,他叹了一口气:“但不知道是这灵兽境界比俺高还是咋地,每次俺晚上来到田边,它就不来,俺一走,它又来了!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上个月它特别嚣张,我为了减少瓜农的损失,他么的住了一个月的茅草屋,一个月啊!山上的母蚊子变态一样追着我咬了一个月!”说罢,他掀开了衣袖,露出了他那只被蚊子咬的到处是包的手臂。
程谷点头,听得出来乡长很愤怒,口音都变了。
不实地考察调研就进行实践活动是愚蠢的,他沉吟一阵,对年轻的乡长说道:“这样,我们在蛇游客栈,今晚带我们过去瓜田那边住一晚。”
乡长连声应好。
街上,周雄蹲在边上,双手交叉放在膝前看着来往的姑娘嘿嘿傻乐。
程谷想起了前世的混混也是这样的,没好气的一巴掌呼过去。
被周雄轻轻躲开了,他愤怒的看向程谷:“你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