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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三、四十岁了,花了钱,好不容易买来个媳妇,警察却找上门去要人。
您猜猜会发生什么?
他本人、家人,族人、亲戚、邻居会举了扁担,扛着锄头,提着铁锹,动了村地一窝蜂地把你围个严严实实。
别说解救受害人了,没被打伤,没被砸了警车,就算是最好的情况了。
这与抓赌大不相同,这种事太有号召力了。
即使动用武力,强行冲入受害人屋中,早已人去屋空,人早被转移走了。
我们接的案,到时候,我们还得冲在最前面。
最后是个什么结果,谁也不知道。
闹不好就是个群体性抗法事件。
搞来搞去,也是无果而终。
说不准还进了署长的眼,认为我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再说我们这个地方,男多女少。
村里条件差,三、四十岁的老光棍每个村里都有一大把。
这些人贩子或许倒是做了一件好事。
促进了人员的交流,均衡了地域性男女不平衡的比例。
受害人大多是被骗来的,甚至可以说是被强奸。
我们可以追究人贩子的犯罪责任,我们还能去追究与她同居的那个本地男人的责任吗?
过上两、三年,有了孩子,也就成了夫妻。
女人总是要嫁人的,嫁谁还不是一样的德性?
再说,我们这边的生活条件要比她们那边好上一些。
就生活质量而言,对她们来说,也是一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