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究竟谁没有良心?(二合一)(4 / 6)
这种大的官司都是这样,你需要在庭下努力,真的开庭后做什么都没用了,凭着几句话就想扭转战局,只能说电影看多了。
审判长是个头发很茂盛的法官,只不过眼圈有点发黑。
原告被告各自开始说住址身份证号,代理方式等等。
物业公司的代理人是一个法务,只不过小区的居民都没见过。
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是大招。
“司法会计鉴定结果显示,物业公司在过去十三年内,公共收益部分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当为……”
小区公共部分虽然是业主共有,但维护也需要成本,这不是由物业费支出的,是由公共收益支出。
如果没有合同约定,那就是按照百分之三十来计算。
而要求返还的不单单是公共收益,还有几个很重要的项目。
比如电费,当初小区刚刚建成,电、水以及燃气甚至取暖费什么的都是去物业缴纳,这一交就持续了很多年。
直到前两年,在各部门的努力下,小区居民才可以直接在网上缴费。
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差价,有的人可能没见过怀疑是假的,物业还敢这么做?
他们真的敢,电费有时候甚至要比电力公司的收费贵上一倍……
这么多年,虽然很多的原始单据已经丢失,但是业主方面的缴费票据保留的不少,腾达的律师们申请了法院调查令,找电力和水务调查了过去十多年的小区收费数据,然后就算出了具体的结余。
单单这部分的结余,就达到了七百多万,更不用说还有物业费里擅自列支的不应该由业主承担的费用,很多业主们听的都握紧了拳头。
平时一家一户,别人让交电费交物业费,那也没想太多,交就交了。
现在这些数据一个一个的列出来,动辄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结余,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物业的法务也没闲着,反驳说历年公共部分的维护成本都很高,甚至有几年都是负的,只是没有证据……
当然不可能有证据了,说几句那不被法官支持也就算了,敢把证据拿出来,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庭审结束了,没有当庭宣判,唐方镜并不在意,业主这边肯定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