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不愧是林城法院,牛逼!(4 / 5)
“这也得申请?你们自己判错了,然后把不该执行的钱给人执行了,结果现在这个钱想拿回来,还得自己再来申请?不申请就不管是不是?”
“那我就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谁错了!”
老唐的声音更大了,前世就已经看不惯这种事,但是前世没办法,必须得妥协,人家让申请,只能是屁颠屁颠地回去把材料准备好来申请。
但是这一世不一样,要的就是一个爽,就想问问你,凭什么你们判错了,我这想把钱拿回来还得再来找你们申请,这凭什么!
这和强制执行申请完全是两码事。
整个立案庭的人都看了过来,刚刚还在那里装前辈说话的律师这会儿直接挪开了几步,一副“我和这人根本不熟”的表情。
事实上这位仁兄已经在心里骂了无数遍,踏马的莫名其妙遇到了一个疯子,和法院顶什么牛啊,人家让你申请你去申请不就行了,哪那么多废话。
自己刚刚还嘴贱,说了句话,要是被误会就不好了。
窗口内的于晓丽都被老唐的这一顿乱喷给弄懵逼了,或者说她从来没想到,中院这里居然还有律师敢这么喷的!
律师有没有怼法官的,当然有,大城市的律师到小地方做案子,吵起来那是常有的事。
但这里可是中院,而且是在立案窗口直接就开喷了,这人有毛病吧!
不过毕竟是窗口,有摄像头在,于晓丽回道:“你别喊行不行,没有申请没办法立案,凭什么,当然是凭法律规定啊,还能凭什么!”
听到这里,老唐顿时笑了,手提包里再次掏出了一份材料,这次直接递了过去道:“凭法律规定是不是,来来来看看最高法的这份规定。”
“你来告诉我,那上面规定的是只有申请了才能开始执行回转程序吗?来你告诉我是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
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确实,最高法这里留了个依当事人申请的口子,但是这里用的是“或”,法律规定里的每一个字,都是锱铢必较的。
结果呢,有的地方直接就给搞成了必须得当事人申请才开始程序……
于晓丽愣愣地看着面前的规定,这一刻她知道了,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你看看这连规定都打印好了!
立案庭里静悄悄的,其他人都在看着这边,律师们表面上看不出来想法,但是心里却由衷地佩服对方。
一直以来法院给很多人的感觉就是很被动,干什么你都得去申请,不告不理嘛,你不去法院,人家就不会管你。
但是,同样有一些事,需要法院依照职权来主动做的,比如现在的执行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