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2 / 3)
“那谁做经理合适?”宋英柱再问廖忠辉。
廖忠辉说:“具体谁做经理,我要上报,请示老总以后再说。”
宋英柱抽出一支烟给廖忠辉说:“办公室的陈翠萍能够胜任总务部经理。”
“那她任总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谁来做?”廖忠辉问宋英柱。
宋英柱说:“卢燕也是老员工了,可以提拔她做办公室主任。”
“这个事情我考虑一下。”廖忠辉抽了一口烟说。
廖忠辉把人事调整汇报给宋玉娇,宋玉娇说:“忠辉,你是东山公司的总经理,这种事情你自己拿主意就行。”
“是,宋总。”廖忠辉答道。
人事调整以后,陈翠萍任总务部经理,同时兼任东山综合养殖公司的工会副主****是方家疃村的原妇女主任李云霞。
新《工会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限;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满。任职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在中国顺利跨入新世纪,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深刻的变化,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颁布的。
新《工会法》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工会法》遵照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了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和时代特点。
新《工会法》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工会法》贯穿工会组织参与改革开放的基本精神,规定了工会组织在改革开放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为工会进一步支持改革,组织和动员职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对工会组织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一涉及职工具体利益的改革过程中,主动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