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花香 你们把房子从我手中抢过去吧……(1 / 8)
“一个真正的善意第人, 他在购置房产时,理应对自己即将侵害到他人的权利一事一无所知。且这种无知,不应出于他的过失。”
兰青青指了指赵十四:“我的当事人赵女士在这间房产里租住了十年, 您在购置房产前,真的没有意识到她在这间屋子里留下的痕迹吗?”
一个人, 或者一个妖怪,在一间房子里住了十年之久,这间房子或多或少会烙印下她的痕迹。
比如客厅大窗的窗台上, 常年摆放着花盆而烙下的圆圆的锈痕,为了方便晾晒衣物而拉在客厅棚顶的线绳,上面还夹着印有植物研究所字样的夹子。
最主要的是……
兰青青忽然想起赵十四身上淡雅的花香。
只要接近她, 就能闻到这股花香。
她居住了十年之久的房间, 难道不会布满花香吗?
只要进入过这个房间, 就能意识到, 这里住着一个喜欢养花, 在植物研究所工作, 身上带有花香的年轻女子。
丁月的眼神游移了一下:“我们看房的时候, 没见过什么租客。”
“是没见过,还是不知道有人在租住?”
兰青青追问。
丁月不耐烦了语气:“你只知道逼问我, 要我来自证我不知道她的存在。你怎么不去逼问逼问她呢?她难道又真的有那么无辜?”
“兴许她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但看我们住了进来,又反悔了,想把房子抢回去呢?”
“又或者, 她跟雷聪条件没谈拢, 想要摆姿态杀价,结果雷聪转手找了新买家,叫她算盘落空, 她才不依不饶地找上我们家的门?”
兰青青摇了摇头:“事实并非如此。买卖不破租赁,赵女士的租约没到期,按照正常流程,即使她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房子被你们买下,她也有权利继续住在这里。我可以给你们看她的租房合同。可是,现在她却被赶出来了。”
“举重以明轻,她连继续住在这里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难道她的优先购买权还会被尊重吗?”
就像一个人遭遇了谋杀,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在被谋杀前,他还遭遇了人格上的侮辱——凶手连被害者的生命权都不尊重,怎么可能尊重他的人格权?
“冤有头债有主,谁侵犯的你们的权利,你们找谁去。”
丁月摆了摆手:“又不是我把房子租给你们的!”
“我不是都和你说清楚了吗——在你们找上门来前,我压根不知道这栋房子里有租客,我是善意第人。我都已经住了进来,难道你们要我再搬走吗?我劝你们,别再盯着别人的房子胡搅蛮缠了。早点另外找个地方住,才是正经。”
兰青青缓缓点头:“没错,如果你在购买房产的时候,的确不知道赵女士的存在,那么,你的确可以说是一个善意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