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金簪(1 / 3)
方得森若有所思的浅笑道:“倒也不尽然,能有如此成绩,恰恰说明此童对药学也是极度热衷的。”
“只要予以善意,悉心栽培,一年期满后难保她不会留下来。”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就见竞赛场中的氛围已进入最为热闹的时刻。
先前播报得分的男子公布了最后优胜的三人,在一片欢呼声中,两女一男三个孩童被推到人群中间,三名师兄把他们举到一个大桌子上,接受大家的欢呼祝贺。
第二天,墨其珍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燕阁阁主。
墨天籁欣喜之余比较关心竞赛的奖品,一问才知道啥奖品都没有,大呼游老头吝啬,转头从自己家当里掏出一个金簪子,让墨其珍奖给阿渺。
小姑娘一看这东西自己都用不上,硬要珍师姐还回去,后者自然不干,这到难倒阿渺了。
这东西又不能吃,放在衣服里还硌得慌,戴头上太夸张。
她拿着簪子正想着要不要自己去还给阁主,却没注意口袋里的黑石头突然蹦了出来,一口吞下了簪子。
这下阿渺傻眼了,这石头不仅喜欢喝泪水,还吃金子?
吃的喝的全是稀有物种,搞不好它还有不少特殊嗜好。
刚冒出这个想法,她看见那随心所欲的石头还停在她刚刚拿簪子的手上。
它吞完簪子抖了几下,突然吐出一小团黑乎乎的东西。
阿渺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像是某种金属。
也不清楚是石头身体里的还是簪子里的。
还好她此刻身处蓝光洞中,没有别人看见这个情景,不然石头可就暴露了。
看着这个已经陪伴她一年多,明明会跑也没有离开她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