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9章 强拆矛盾(2 / 2)
在处理掉两个案子后,第三个案子的上访户登场了。
接访室内进来三个人,其中一人居然穿着法院制服。
经过交谈,林方政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也不禁生气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上访户是朗林乡瑶寨的一个村民,长年在外面打工。因为前段时间在搞旅游治理,为了把主要观光小巷两旁的村居整洁。他们家的房屋被“强拆”了。
为什么强拆要打引号呢?因为这个强拆有些让人哭笑不得。这个村民在村里只有一个年迈的老母,早年因为自己成家分了出来,另外拿了一块宅基地,修建了一处两层土砖木头混合房,然后带着老婆孩子出去打工了。
他们一年只是过年回一次,自己修建的房子长年没人居住,也就干脆只住在母亲家里过年。前几年,一直没人住的房子,自然是年久失修,在一次暴雨中倒塌了。他们想着反正不住,就没再修葺,扔在那里没管,就当拿房屋残骸占着一块地了。
今年要搞旅游质量治理提升,村委会就责令他要么回来把房子重新修好,要么就由村委会全部拆掉,村里再给他重新找块地。
他们肯定是不愿意修的,本来就没人住,花这个冤枉钱干什么,况且按照现在旅游治理的标准,可不能再简单修个土砖房,得按统一规划修成具有瑶族风情的建筑,那成本就更高了。
人都是逐利的,哪怕是自己倒塌的房子,也不能让村委会白白给拆了,得要点钱才行。
于是他们张口就向村里要价五十万。
这样的无理取闹,村里肯定不会答应,两边就闹了矛盾。
乡里因为林方政定的时间节点,怕到时间完不成任务挨板子。于是限定村委会十一月中旬前必须解决到位!
在层层压力之下,村委会一狠心,开个会就决定趁着户主不在家,给他强拆了。
这就一下子把矛盾给激化了。这个村民立刻赶了回来,要求村委会赔偿。
两边商量不成,村里一纸诉状把村委会告上了法院。
这个时候村委会也自知理亏,不想把事情闹大,在经乡里同意后,提出愿意赔十万块钱。但这个村民占着理,寸步不让,硬是要五十万。眼见法院调解一直没结果,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今天书记县长接访,就跑过来上访了。
许哲茂听完前因后果,当时就怒了,指着那个村支部书记的鼻子就骂:“你脑子进水了!什么年代了还在搞强拆那一套!”
村书记很委屈:“他迟迟不肯自己拆,乡里又催得紧,我们也不想因为他一个人耽误旅游发展……”
“催得再紧,旅游再重要,你也不能强拆!你他娘的一个村委会有什么权力强拆!”许哲茂气得骂出了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