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传奇人物--切尔斯骑士(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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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是一支乌合之众,造成的影响依旧不小。沿途所过之地,那是鬼神厌弃。
天地良心,哈德逊可是再三强调了军纪,没有他的命令根本就没人敢脱离大部队,更不用说祸害地方。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沿途的民众看到军队就跑,想要解释都没机会。
偶尔碰到几个贵族领主可以交流,人家也只是在送瘟神。要不是有皮尔斯伯爵的征召令,搞不好这些家伙就要直接派兵过来驱逐。
一连赶路三天,哈德逊发现了不对劲,貌似自己跑太快了。
征召令可不是针对自己一家的,整个东南行省的贵族都在征召范围之内,看沿途贵族的反应分明是正在做准备。
第一个抵达战场,固然能够增加印象分,可同样也有可能最先被送上去当炮灰。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自己这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哈德逊可不抱有什么希望。
觉察到这一点,哈德逊再次放慢了行军速度。每天上午赶路,下午安营扎寨,顺便搞点儿野味改善一下伙食。
肥美的豪猪、健硕的麋鹿、欢腾的野兔、矫健的野鸡……都成了哈德逊餐桌上的常客。
就连普通士兵,也能够时常分得一碗肉汤。
大自然的无私馈赠,让哈德逊明白,为啥亚斯兰特大陆有那么多流浪骑士了。
土地、森林、河流、草原……都是贵族的私人领地,没有贵族的许可,平民是不能私自进行渔猎的。
仅仅只是贵族偶尔狩猎一次,明显赶不上野兽的繁衍速度,这才有了现在猎物遍地的盛况。
规矩都是约束普通人的,对贵族完全不适用。哪怕是最惨的流浪骑士,也能够自由狩猎。即便是被主人发现了,最多也就被驱逐。
刚刚送走了一头豪猪,正意气风发的哈德逊,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给打断了。
“少爷,切尔斯骑士请你过去赴宴。”
准备在贵族圈子里混,为了让自己的眼睛能够放亮一点,哈德逊也恶补了不少圈子里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