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太子(2 / 4)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么多英雄帝王,都在立储这个事上栽了跟头,朱以海也不得不防。
“朕既然选择了维护你嫡长子身份,选择立你为皇太子,而不是废长立幼,便有责任义务为你扫清障碍。朕也知道你年轻,甚至心里可能觉得愧对张皇后和弘植,这不是什么坏事,但以后得改。
这些事你不用参与,朕来搞定。”
“朕让你参与修订新的大明律一事,做的如何了?”
朱以海一边问话,一边给太子煮了杯姜茶。
太子接过,喝了两口,感觉浑身都暖和了许多。
朱以海早就在着手修订新的律法,大明的基本律法是大明律,朱元璋时制订,用时三十多年,有三十卷四百多条。
它改变了唐宋旧律的传统体制,而是形成以名例、吏兵户工刑礼等七篇为架构的新格局,这也与洪武朝废除宰相制,强化六部的体制变革有关。大明律的特点是条文简于唐,精神严于宋,通行二百余年。
在大明律外,为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法,防止法外**,朱元璋还特创了大诰,做为刑事特别法,大诰共四篇,共二百三十六条,朱元璋把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做为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在明初,朝廷要求每户人家必有一本,科举考试也列入大诰内容,不过朱元璋死后,曾架空大明律、大明令的大诰实际被废止。
朱以海要求修新律,是觉得经过近三百年,这律法还是有些跟不上形式,比如明朝特有的奸党罪,廷杖这些他都觉得不合适。
总体来说,其刑事立法和民事立法,都有不少漏洞,和立法标准的一些轻重不当的问题。
另外行政立法上,也应当适应新的形势而更改。
不过修法这个事情也不容易,毕竟涉及太大,所以修了好几年,也有了几个初稿,朱以海非常重视,深度参与,提出了大的方向,但好几稿都不太让他满意。
他早就提出既要总结历代律法的经验,也要取其精华却其糟粕,要让律法适应新的形势,要为大明中兴保驾护航。
提出新的大明律令,正式名称大明法典,
如民法典是统领整个民法的,是民法基本法,
朱以海更加倾向的是完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