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偏爱(1 / 3)
这天晚上,沈若星跟苗老太分享了话本子赚到钱的事情,老太太闻言比自己赚到一百两银子还要高兴。
“我就知道我孙女能干,不管在哪里都能赚到钱。
之前做生意也就罢了,现在竟然还能写书,真不愧是上过大学的文化人,就是厉害。”
沈若星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奶奶,倒也没有您说的这么夸张。
而且这本书不是我写的,我就提供了一个想法,是宋宥谦主笔,书铺的人也润了稿。”
“怎么没有这么夸张?”
老太太不认可这话,反驳道:“这天底下读书识字的人多了去了,怎么不见他们写出这么赚钱的书?
所以说能写字是小,关键是要有想法!
而且你又不是真的不认识字,只是你必须装作不识字而已。
所以能干还是你能干,不管是大郎还是那个帮忙润稿的,都只是个打下手的。”
将孙女好生夸了一顿之后,老太太又道:“灿灿,你写的那书,改天咱也买一本回来,你读来给我听听。
我家出了个能写书的文化人,我可得拜读一下。
不对,你买两本回来,一本咱们自己看,一本收藏起来。”
沈若星闻言有些脸红:“奶奶,真不至于。”
“至于,很至于!”
苗老太的态度很是坚决,非要珍藏“孙女的巨作”,好不容易磨得沈若星答应,她就跟捡了银子一般高兴。
兀自乐了一会儿后,老太太又开口叮嘱:“灿灿,这写书赚钱的事情你千万别告诉旁人,不然要分二十五两银子给家里,这也太冤了。
你把这钱留起来当私房花钱,你记得叮嘱大郎,让他也别说漏嘴。”
老太太这话给沈若星带来的喜悦比她赚了一百两银子的喜悦还要多。
经过长时间的相处,老太太是真的将自己当成了苗氏,将这里当成她的家,对待家里的每个人都像自己的亲人一般。
沈若星看着奶奶一天比一天开心,自然也是高兴的,但是高兴之余,却有一丝怎么也挥之不去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