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初见端倪(1 / 4)
徐凤不由后退一步,手电筒照出对面的人是高强,她提起的心放了回去,“我来干爹这拿点东西。”
“你呢?你过来干什么?”
关于这一点高强觉得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他掏出白纸,将详细情况跟她说明,“就是这样,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朱大常的别墅。”
反观徐凤,听到朱大常并不是单纯的话事人后,表情并没有变化,好像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他压下惊诧,耐着性子道,“我爸喜欢舞文弄墨,刚好相反,我喜欢舞刀弄枪。把这些诗句拼凑出来,已经耗费了我平生所学的诗句。”
高强毫不在意暴露自己的短处,在他看来,一定程度的爆短,可以博取同情,同时也能获得助力,何乐而不为呢?
徐凤微笑接过白纸,根据高强提供的信息,在对照书架上的书,稍一思量问,“有笔吗?”
“有。”高强递给她笔,“这是有头绪了吗?”
“等等,让我看看。”徐凤低头,一缕头发掉落,她熟练的勾起小指夹起头发,挂在耳后,前倾微弯修长白皙的脖子,在电筒下闪着诱人的光泽。
高强收回盯着她的目光,视线放在纸上。
大约过了十分钟,徐凤重新排列诗词的顺序,对照诗词抽出五本书。
高强在心里感叹道,‘不愧是顶级豪门佣人的女儿,耳濡目染下学识都能变的如此渊博。’
她又誊抄下书名,按照古诗中的罗列的数字,圈出每本书的单词。
“theevidenceatpolicestation。”
“证据在警局。”徐凤复述了一遍中文解释。
高强当然明白这五个英文单词的意思,但他猜不透他爸的想法,迂回这么一大圈,破译出:证据藏在警局。
藏在哪个警局?没有提醒。
藏在警局的哪里?也没有提醒。
香港的警局那么多,找到这份证据,无异于大海捞针,不,比捞针还困难。现在的警局黑白灰掺杂在一起,一方在动作,另外两方肯定盯死。
这也增加了寻找难度。
不过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当天参加晚宴的所有人,想破头也想不到,记录居然就放在他们眼皮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