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5:八、九变篇(1 / 2)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交合,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故将通于九变之地利者,知用兵矣;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是故屈诸侯者以害,役诸侯者以业,趋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曹公曰:变其正,得其所用也。(曹操说:灵活运用一般的军事法则,就会有很多的作战方法可以使用。
曹公曰:无所依也。水毁日圮。
(衢地交合,曹公曰:结诸侯也。
(绝地无留,曹公曰:无久止也。
(围地则谋,曹公曰:发奇谋也。
(死地则战。曹公曰:殊死战也。
(涂有所不由,曹公曰:隘难之地,所不当从,不得已从之,故为变。
(军有所不击,曹公曰:军虽可击,以地险难久,留之失前利,若得之则利薄,困穷之兵,必死战也。
(城有所不攻,曹公曰:城小而固,粮饶,不可攻也。操所以置华费而深入徐州,得十四县也。
(地有所不争,曹公曰:小利之地,方争得而失之,则不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