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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都市 > 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 第12章 生命大于天

第12章 生命大于天(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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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emsp“指使他人跳楼,是肯定不行的,因为李四是自杀,且有自己的行为意识。

&emsp&emsp教唆他人也不行,因为张三并没有教唆他人,而我国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句话别人跳楼也要背负刑事责任。”

&emsp&emsp“那么张三的行为,该怎么样去定罪?”

&emsp&emsp李晨看着直播间开口说道:“阻碍执法,这是第一个可以给对方定刑的罪责。

&emsp&emsp几名武协的执法人员在那里苦口婆心的劝导李四,而张三却故意激怒李四,他的行为可以当成阻碍执法。

&emsp&emsp那么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这个罪名和寻衅滋事一样的概念,都是万能罪。

&emsp&emsp为什么可以去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罪,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常的公共秩序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emsp&emsp说到这里,李晨一脸严肃:“是看热闹起哄,还是说劝导,想办法让跳楼者恢复理智,重新激发他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emsp&emsp这一点很重要,可以作为主要罪行进行处罚。

&emsp&emsp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张三的行为严重么?

&emsp&emsp很严重啊,因为相比立案的标准来看,李四他是一条生命。

&emsp&emsp生命可以衡量么?肯定不能的对不对?

&emsp&emsp生命大于天啊!”

&emsp&emsp……

&emsp&emsp 修改了好多次…

&emsp&emsp

&emsp&emsp

&emsp&emsp(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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