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反杀性质的正当防卫?(3 / 4)
(2)对前来拉架的人进行行为加语言威胁,迫使别人不敢上前来阻止冲突。
(3)连续多次的行为综合判断,杨昊的行为并不是失去理智的。
2、刘晓辉的行为。
(1)面对突发状况的真实反应。
在被人寻衅滋事前,刘晓辉曾试图拿酒瓶对杨昊进行反击,可以验证他并不是一个有着极度城府的人,也就不存在利用正当防卫故意弄死杨昊的想法。
(2)被朋友制止。
在拿起酒瓶时,被朋友出言相劝后立刻停止了行凶的行为,并冷静下来。
(3)面对挑衅时的认错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在面对杨昊的故意挑衅行为时,身为被侵犯一方的刘晓辉一直在道歉,赔笑脸,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化解矛盾,是属于紧急避险的一种。
3、其他人的口供,
从武协的口供来看,对于杨昊的出言威胁行为,有明显的对比。
证据:酒吧老板口供第一页有模糊描述。
双方的朋友有明确描述。
视频证据:
视频:20:39秒到20:41秒。
其中,杨昊还将酒瓶对一个着想要上前来劝阻的人员进行威胁。
4、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本意就是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而案件中,杨昊故意挑衅面对刘晓辉的道歉继续酒后寻衅滋事,而刘晓辉一而再再而三的紧急避险后无果,又失去了朋友这个矛盾的缓冲点,长时间处于处于危险下的正常反应,其目的也只是让杨昊失去反抗的能力,阻止对方继续对自己实施侵害。
整个过程中,杨昊与刘晓辉是属于互相殴打的状态,而殴打结束后,刘晓辉也没有继续实施殴打,反而放他离开。
整体事件:
杨昊先是语言挑衅,是过错方,又以语言威胁让刘晓辉不敢离开,属于限制他人自由。
而刘晓辉的还击手段,起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且目的也不是想让被害人身亡,(视频最后可以看出)所以不属于防卫过当型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