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0. 番外 如果没有重生之因果报之应。2……(1 / 4)
路父口中的‘还有一部分钱’足足有三百万。
和去年年底路楠发愁的最后1/3小额贷款金额差不了多少。
不过, 且不说路楠已经因为卖了小说版权这个意外之喜提前结清了小额贷款——就算没有这回事,再遇到如今的情况,她也不会将路父的钱据为己有的, 哪怕在她代为保管的这段时间,路父根本不可能知道女儿将他的钱暂时挪用个半年。
【人的底线,不能轻易被打破,不论什么样的理由, 都不行。】
这是路楠的原则。
而她从不会因为情绪和个人好恶改变自己的原则。
这里不得不提, 法理和人情是两码事。
文爱林虽然已经和路父孩子都有了,但他俩没领证的!
没领证,就代表文爱林作为那家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所要承担的债务于私来说, 和路父一点关系都没有。
又因为, 路父出资让文爱林当法人代表的那家贸易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注1
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路父只是一个出资股东而已, 并不参与这家贸易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甚至到后来几个月, 路父参股并任职的红枣集团已经几乎不给文爱林的这家贸易公司供货了, 原因是对方结款拖沓。
路楠无意去深究父亲和文爱林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去领证, 也不想知道父亲最终会不会拿出钱财‘捞’文爱林。
这些……与她有什么关系?
最终, 再三和律师确认过, 路父被牵扯进那起官司的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路父的这笔钱财与非法所得没有半毛钱关系之后, 路楠接受了路父的转账。
“需要我给您一份代管协议么?或者我签一个无息借款拮据?”即便不是父女,只是能够临危托付百万钱财的朋友,路楠也会说这句话。
或许是因为在女儿面前总想要留存几分面子,路父唔了一声:“没有这个必要。你, 你做生意要是有不凑手的时候,先拿去用也行。”
是好意。
是迟来的好意。
但更像是迫不得已才有这份迟来的好意。
路楠果断拒绝:“不用,我手头现金够用。”
她明明白白地告诉对方:“数额也不小,活期太可惜,您有什么安排,告诉我一声。太复杂的投资操作我是没有时间,存定期或者是定投倒是无所谓。”
“……那你帮我一部分存定期,一部分买黄金定投,还有一部分买银行的基金定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