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章 案情通报会(1 / 1)
八点整,案情通报会准时在十一楼的大会议室里召开。参会人员中一多半都参加过昨天晚上的会,时隔十几个小时,大家的脸上都写满了疲惫。大家都不说话,会议室里的气氛有些压抑。此次会议规格较高,与会者除公安局相关人员外,还包括其他好多个部门的领导。案子的影响很大,上面的领导要求恬江市把这个案子当作当前的头等大事来做。王市长十分重视,本来他想亲自来参加这个会,可是他在外地调研,赶不回来,所以他委托李副市长来参加会议。
周局长出差了,今天的会议由马局长亲自主持。虽然会议是在公安局的大会议室里召开,但是会议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公安局的权责,所以李副市长就先发言说明了本次会议的内容。李副市长一共说了五项内容,即案情通报、信息汇总、案情分析、成立专案组以及商议各部门间如何做好相关配合。
接下来由马局长发言,他没有说一句大话空话,而是直奔主题。
“目前为止,我们的抓获了与案件有关的多名嫌疑人。根据这些嫌疑人的口供,我们分析出了oodpecker作案的基本过程。首先,oodpecker通过网络发贴号召市民为他提供所谓的害虫人选。然后他在其中选择了八位作为惩罚对象。当然,必须说明的是这八个人并不是罪大恶极之人,他们只是小毛贼而已。接下来oodpecker给选定的这八个人分别送去了一封信,其内容是通知他们参加赎罪活动。为了逼迫这八个人就犯,oodpecker还在每一个信封里放了一个装有高浓度氰化钾溶液的一小瓶子。”
说到这里,会议室里凡是没有参加昨晚调查工作的人都是震惊不已,很多人开始交头接耳。马局长也不急,等了片刻,大家都安静了下来,他才继续说,“昨晚九点半左右,这八个人被逼无奈去参加了所谓的‘赎罪行动’,行动结束之后,这八个人陆续被我们抓获。刚才说了,这八个人所犯的错误其实并不算是很严重,社会影响不大,所以我们推测,oodpecker逼他们参加所谓的‘赎罪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搏取市民的关注,从中获取变态的满足感。昨晚11点多,oodpecker再次在网上发文宣称他即将开始他的‘灭虫行动’,也就是根据网民向他提供的线索,选择他认为罪大恶极的人作为惩罚对象。很显然,他所说的‘惩罚’就是谋杀,这才是oodpecker的计划中的重点。他把谋杀目标称为‘害虫’,把他的计划称为‘灭虫行动’,他在向我们挑战。”
马局长将案情简略地描述了一遍,说完这些话,他像是用尽了所有力气似的,显得十分疲惫。他慢慢地拿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他指了指向明宇,对大家说:“接下来,由向队长给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向明宇向马局长点了点头,然后打开了面前话筒的开关。
“直到今天早上六点,我们一共抓到了1个与案子相关的人,在这些人中,有两个人是最重要的。首先是‘赎罪行动’的现场主持人,他的名字叫阮东启。oodpecker共发送出了八封邮件,其中的七份是委托快递员投递的,只有阮东启的那一份是oodpecker本人送去的。他偷偷潜入阮东启家里,直接把装有氰化钾的信封放在了阮东启家的茶几上。昨晚案发后,我们对阮东启家进行了彻底的勘察,结果没有找到oodpecker的指纹,不过采集到了几个不属于阮东启的鞋印——44码的软底鞋鞋印。经过甄别,我们判定就是oodpecker留下的。据此可以推测oodpecker的身高大致为18厘米左右。从阮东启所在小区的监控录像中,我们也甄别出了几个oodpecker留下的影像。从影像上看,也可以判定此人身高大约在一米八零上下,身材较瘦。从身形上看,年龄不超过三十岁。此人走路姿态和其他动作行为都没有异常。由于摄像头效果不佳,环境光线也比较昏暗,而且拍摄到的全都为背影,所以视频画面十分模糊、难以分辨,我们用了所有的手段,但是始终无法看清他的面部特点,所以关于凶手的特征,我们只能得出以上粗略的结论,而且以上这些信息的准确度也不敢说是百分之百。”
向明宇的脸上露出了一些惭愧,他调整了一下情绪,然后继续说,“第二个关键人物是一个快递员,名叫广知胜。之所以说他是重要证人,那是因为除了阮东启以外,其余七个人的封信都是这个由他送去的。目前为止,他是唯一一个见过oodpecker的人。下面的内容是根据广知胜的口供整理出来:昨天傍晚,大概七点左右,广知胜在东大街派送邮件时,一名男子,也就是oodpecker找到了他,对方委托他帮忙送儿仵快递。oodpecker谎称自己是某商场的销售经理,最近两天销售出的几台家电的包装箱内缺少说明书和一个重要配件,所以需要通过快递补发给客户。oodpecker开出的报酬是每件二十元,但是要求必须在当晚九点之前派送完成。广知胜本来不想接这生意,但是由于所有邮件的目的地都在市区内,距离不远,而且oodpecker在每个信封上都已经填好了相应的收件人信息,根本不需要使用正规的快递单,oodpecker所付的快递费不需要给公司上交,广知胜可以全部将其据为己有,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收入丰厚的私活儿,所以广知胜就接了下了这单生意。最终广知胜按时完成了派送。七个信封是oodpecker亲手交给广知胜的,我们估计张志胜与oodpecker至少有五分钟的近距离接触时间,所以我们想从广知胜口中得到oodpecker的更多信息,尤其是面部特征。但是十分可惜的是,广知胜并没有向我们提供多少有用信息,主要原因是:当时oodpecker一直坐在车里没有下车,他只是将一个装有信封的小袋子从车窗递给广知胜。最关键的是,当时oodpecker带着墨镜和帽子,所以广知胜根本没有看清他的相貌,他仅仅能够判定oodpecker比较年轻、高个头、体型较瘦。不过这些信息几乎都是我们已经掌握了的,所以没有太大的用处。对于oodpecker所开的车,广知胜只记得是一辆五座的白色面包车,具体的车牌号他没有注意。广知胜不会开车,他也没有车,而且他对汽车的外观特征不感兴趣,对汽车品牌也一无所知,所以他根本没有注意那辆车的样子。另外,由于他们谈话时所处的位置没有监控,而且当时从该路段经过的汽车很多,所以没有办法对这辆车进行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