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少年包黑炭(1 / 2)
“爹,我要读书!”
“爹,今后我给你养老!”
“爹,大哥会一直保佑我们的!”
余小雨经历了生死之后,成熟了许多,知道安抚自己的老父亲。
作为整个家庭唯一的男丁也要承担起来养家糊口的责任,毕竟父亲太苍老了,打渔的工作经常要在户外。
而且那艘渔船的破烂程度也是需要人去修补打理的,反正整个蜑民的工作,余小雨也要承担起来,而读书的话同样也能够坚固。
如今的余小雨已经达到了晋升乙字班的程度,所以说可以回家自学,平时也可以进书院学习,对此符安都是很欢迎,毕竟余小雨是回去要尽孝心!
荣耀也很清楚余小雨的为人,记忆全部收集完毕了之后,肯定就是离开榕树书院的时候。
不过此时的余小雨已经有了荣耀通过他父亲余铭之手赐予的神奇钓竿,要维持父子两人的基本开销应该不成问题。
而且相信不久之后自学的余小雨也会不负众望,在家里面的事情处理完了之后就会来参加相应的考试,一步一步的考取功名。
如今这个时代没有功名只能沦为底层,余小雨想要家人过上好日子,光靠捕鱼一辈子也没法真正过上衣食无忧的生蚝,所以说余小雨绝对不会放弃读书!
甲字班课堂上,如今晋升到甲字班的学生越来越多,这几年来大家都很努力,加上这些学子都是各地的青年才俊。
全是以考取功名为目标的,这些学子的才识绝对不逊色于宋朝最高学府国子监!
这几日来了一个转校生,相貌奇骏,皮肤黝黑,眉心处有一个新月疤痕,而这正是少年包拯!
按理说包拯应该在庐州读书,但是少年时期的包拯脑袋不太灵光,读书不知道变通,喜死记硬背,但是又记不清楚,每次考试都落榜。
所以说包拯的父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听说了榕树书院专门全家搬到了建安居住,这也是榕树书院的名气比较大的缘故,这也把历史名人都吸引过来了。
18岁的包拯少年来成,看起来就是一副威严的模样,但是此刻却少了一些聪明劲,应该是还没有开窍的缘故。
要知道历史上的包拯也是接近三十岁才考取了进士,这才做一名知县开始一步一步做到了宋朝的大官,官至北宋给事中!
能够特招过来直接进入甲字班,这也是因为荣耀的原因,毕竟是历史人物,还是要给面子的,何况断案如神的包拯据说是文曲星下凡。
还是要给他一些待遇的,而且甲字班的话,还有刚回归的张伯玉,他作为御前童生见识了东京的恢弘,更是立志要考取功名。
也在这次殿试当中看到了许多不一样的东西,并且约定三年之后与李清清在考场上见!
李清清在御前殿试大放光彩,得到了官家的青睐,又有状元之女的优势存在,女神童之名已经传遍东京开封府每一条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