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去会会江湖人士(1 / 4)
王鉴朝最近几天,正在认真筹划,即将到来的灾难。
在暗网聚集地里,他从众多暗线的弟兄们得到了许多关于异族的消息,异族现在对熙王朝现在是虎视眈眈,都想从熙王朝这吃油水,特别是马人族,动向特别明显,都已经聚集了十来万的队伍,还有一些其他的族群,鸟人族,牛人族,狮人族,他们虽然派遣的军队有些不过几百,多则几千,但也是不可忽略的军力。
在熙王朝的建立就有过以少胜多的战役,是由,王凌,这位熙太祖和大将军李靖,所展开的。
五百骑兵,灭了万数敌军,当然那些骑兵都是李靖专门训练出来的,配合的十分好。
外加在敌军正睡觉的时候袭击,并用火攻,确实是实现了这一以少胜多的战役。
但我那三千精兵可以做到那样吗?王鉴朝心里想着。
目前王鉴朝只知道马人族的兵力将会十分雄厚,那其他的族群呢?他们又会派遣多少兵力。
现在万全的对策就是,在乱中拼杀出一条小道,够他和孙叔和广哥,以及那三千精兵,还有他的暗网弟兄们。
好在暗网在三年前,发现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城池,比较偏远。
靠近蜥人族的领土,只不过蜥人族,并不像狮人族那样较像人类,蜥人有着长尾巴,还有蜥蜴的头部,就连身体都有鳞片,他们直立行走,只不过双手有点像人,他们不善用武器,就喜欢厮杀来结束战斗。
并且,他们有着任何国度都没有的矿产资源,这都是暗网兄弟,拼死才得到的情报,而且,因为他们长得较恶心,不是有很多族类认识他们。
他们的领土也不算大,也就有十几个城池的国度。
现在,王鉴朝已经派人去将东西暗暗搬移到那里了,恰巧那个城主死了,王鉴朝密谋了一个自己人去接管那个城池,因为偏远,所以没多少人记得这个叫梅马城。
记住这个城叫梅马城。
前一个城主叫梅目,他从小就梦想当一个举世无双的骑兵,骑将军,但由于天赋问题,他只能落得城主,而且是偏僻的城主。
但他养了一个梅花马,那马的花斑是没目这辈子都没见过的,他特别喜欢这匹马,以至于这马死了后,他甚至改了这城的名字。
于是这个城池便有了这样的名字,倒也算一个面积较大的城池了,只不过有些偏,外加很多东西都要从头开始,但人要懂得自足,不是吗?王鉴朝心里想着。
突然,一行行字出现了:
“宿主,你能想到这些就很不错了。人总是不知足总会在贪婪面前迷失方向,最后一无所有。那梅马城确实是一个好地方,它靠山,傍水,还有一大堆没有开发的大片土地,有充足的水源,你的粮食根本不用愁。”
“我说小韵呀,你说的这些我早就知道了,你以为我暗网是干什么的,他们不仅是一个搜集情报的好手,帮忙整理情报也是有的一手,你表现得像弟弟一样。”王鉴朝嘲笑着说道,眼角莫名其妙的上扬,还有那嘴角。
一行行字慢慢出了:
“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