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匹夫一怒(前)(2 / 6)
说到这里,他望着霍伊玄,冷冷答道:“你问我为什么?那好,我现在就告诉你;因为,我等生而为人,总归和你们这些饮毛茹血的野兽,不一样!”
话音刚落,萧狼手腕一翻、环首刀便擎在手中,他一刀斫在了风里,刀气凛冽刺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霍伊玄站到月光下,略一沉默,顿了顿,他才拂了拂袍袖,淡淡道,“罢了,今晚,本汗累了,侍卫长,牵马!”
闻言,一名梳着三塔辫子的突厥武士,抚了抚胸,转身牵马去了。
“赤老尼,这个男人,也交给你了!”一片寂静中,霍伊玄扔下一句,扬长而去。
大汗独自走了,余下的突厥武士们与将领们登时悚然一惊,可也无人敢继续发问。
那叫赤老尼的畸形人微微一怔,忽地转了转歪脖子,忽阴笑着,对那黑衣人道:“喂,你这‘饶把火’看着就不好吃,还徒废那柴火,不如老头子把尓撕烂了,喂狼圈里的那群畜生,可好?”
他口中的‘饶把火’便是指眼前的男子。
据《鸡肋编》卷中记载——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而年轻女子,因为皮下脂肪最多,也最为可口,便称为‘两脚羊’。”
这种事,现在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在历史上,尤其是乱世与战争年代,外族入侵,骨为柴,肉烹食的惨事,是时常发生的。
三十年前,赤老尼跟随霍伊玄的祖父——博硕可汗入侵紫塞,大掠边关,抢劫了无数财富粮食,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
回师途中,这些少女,夜间供士兵享乐,白天则是可叹:尸横路隅一缕无。鸟啄眼,犬衔须,身上那有全肌肤。叫呼伍伯烦里闾,浅上元不盖头颅。过者且勿叹,闻者且莫吁。生必有死数莫逾,饥冻而死非幸欤。君不见荒祠之中荆棘里,脔割不知谁氏子。苍天苍天叫不闻,应羡道旁饥冻死。
一个冬天,万名少女便被杀了个干净,也就在那一年,图勒河、伊尔河、埃格河、浑河、哈河等赤水千里,碎骨残骸堵塞了河流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空怅望,人寰无限!
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
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湫湫!
萧狼缓缓摘下了斗笠,露出了那张狰狞,龇着獠牙的夜叉半脸面具,用低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责问赤老尼道:“你,在三十年前,曾经劫掠过一个头戴雾花琉璃钗,头梳素练白梅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