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六丁飞蝗蓝泥蜂(1 / 2)
人已经离开育灵苑两三天,海城那么大,想要找到无异于大海捞针。这是难度最大的问题,也是范智云之所以找柏慕的关键所在,那日的缠斗中,麒麟女曾血染衣襟,有几滴落在了柏慕身上。
柏慕回去以后曾认真的观看血迹,是蓝色的没错,不过久了以后已经结痂,除了色彩之外并无别的异样。范智云解释说:“此女并不是真正的麒麟,只是拥有麒麟血脉的人类,如果她是麒麟后裔的话。所以血液虽然是麒麟血,但不至于到一滴血就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血液的玄妙之处只是体现在某些方面,比如她可以利用血脉之力控制灵兽。其他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要是真能找到她,或许可以探究一二。”
“我找你要这血,首要任务当然是依靠此物来寻觅踪迹。虽说它做不了太多的事情,但从某种方面来说,血液作为生物最基本的特征之一,蕴含了极多遗传方面的信息,某些特定的方法可以以此来间接确认一些东西。”范智云尽量通俗的解释,“我们可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修士可以留下一盏魂灯,然后云游四海,人一死就会灯灭,家属可以以此来做很多准备工作。”
李贞观眼睛发亮的问道:“你是说你可以用血来找人?”
“寻常人的血当然不行,但麒麟血珍贵非凡,尤其是对诸多灵兽来说,它们天生的就会臣服于其下。我们可以凭借它们的敏锐感官,确定人是否在附近。”
“你这方法不行,照你这么说,那麒麟女所到之处,不都要鸡飞狗跳?”
范智云微微一笑说:“圣人云:攻乎异端,斯害也矣。意思是说不要钻牛角尖,事情不是非此即彼的。我说灵兽会受影响,不是一定要蹦蹦跳跳,它们只是会有反应而已,究竟是什么反应不能一概而论。就像一个人谈恋爱,有些人见到心爱之人会热情洋溢,有些人却故作高冷,或者害羞脸红,贞观,你谈过恋爱吗?”
“你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李贞观当即教训他,嗔怒的看柏慕,又说,“好的不学尽学坏的,姓柏的在这方面不是好人,你离他远点。”
“李姑娘,你这话说的,我可是除了老婆没摸过任何别的女孩子。”
“你看他,胡话张嘴就来,之前在一楼你不是上来就抓我的手?”贞观说,“怎么样?滑吗嫩吗?范智云还没摸过呢。”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智云,好饭不怕晚,咱们先办正事,哪怕鞋子被人穿过很多次,到后来能够摆在咱的鞋架上,想什么时候穿就什么穿,那也是…”柏慕阴阳怪气的调戏李贞观,说起来含沙射影的没完没了,“贞观小姐,李姑娘,息怒息怒,我再也不说了。”
李贞观直接上手,揪柏慕的耳朵,后者劲大,纹丝不动,不过还是嘴里讨饶。
“你都不会痛,下次还是打他。”贞观说。
柏慕道:“哈哈,我有紫烟欺负,可轮不到你来,你当然只能打智云了。”
贞观说不过他,只能双手交叉于胸前,把话题引回正轨:“哼哼,那就把血迹拿出来,倒要看看你的畜生、虫子能有什么反应。”
“天地之间,有飞禽走兽,飞禽以凤凰为长,走兽以麒麟为长。生物灵长,岂有过于麒麟者?柏兄,取出麒麟血吧。”
柏慕把一截布帛,正是那天染血的位置,上面有一道深蓝色的印迹,触感有些粗糙,不是血痂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