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血麟兔(2 / 4)
话音未落,范伦斯已经挥刀扎了进去。
不一会儿,一只血淋淋,没了皮的兔子就这样呈现在他眼前。
江凌墨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胃里不停地翻滚着。
他强忍着体内的不适,捂着嘴别开了头。
范伦斯淡淡扫了他一眼:“这就受不住了?弑魂可比这恶心反胃可怖多了。”
“受的”
“住”字还没说出口,他猛地跪倒在地,狂吐不止。
许久,他苍白着脸,靠在桌边,用力喘息着。
范伦斯见他这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无奈笑道:“打凯瑟的时候,不是挺血性吗?胆儿这么小。”
江凌墨哑着嗓子道:“这是两码事。”
范伦斯哈哈大声了几声,走到一旁清洗着手上的血渍,随后又取了扫帚清扫着房间。
江凌墨原想帮忙,但看着一地的血,脑子里全是范伦斯挥刀扒皮的场景,愣是又差点吐了出来。
范伦斯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一旁歇着。
待屋子清扫干净后,江凌墨脸色才稍微好些。
“师父,魄魂兽一共有哪几种?”
范伦斯边擦拭着手里的皮毛边说:“魄魂兽分为上、中、下、特等、劣等,五个品级,品级根据它们的稀缺性和功效进行划分。”
江凌墨点头:“明白了。”
“不过,相同品级的魄魂兽也是有阶级区分的,像血麟兔虽为上等,但智商不高,属上等中最差的。”
范伦斯扫了眼他的右手,又道:
“血麟兔攻击性强,移动速度极快,但嗜血,舔舐到鲜血后,血液会暂时麻痹它们的大脑神经,使其失去辨别危险的能力,一旦咬上几乎不会松口,除非濒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