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嫁妆(3 / 4)
“夫人有儿子孙子,为何要交给一个三岁稚儿?”还是一个注定要出嫁的女孩。
别说是黎家这种家族技艺类的东西,便是秦家这样的书香世家,有些书,有些东西也是只给男孩看,而不许女孩接触的。
因为不管女孩学得再好,她出嫁后便是别人家的人了。
而万氏竟然舍得弃子孙而选择黎宝璐,秦信芳佩服她的抉择,但同时也很好奇。
万氏却没有这么复杂的考量,她道:“黎鸿没有学医的天赋,钧哥儿三岁时就被他祖父带在身边认过草药,也没有天赋,这医书留给他们也是落灰,还有可能保不住,还不如给了宝璐。”
万氏郑重的对秦信芳道:“所以我还有一件事要求先生。”
“夫人但说无妨。”
“若以后宝璐长大成人,我黎家还在,那便让她抄录一套给黎家送去,到时候是传承下去,还是变卖掉就看他们自己了。”万氏叹息道:“黎家几辈先祖的努力不能只寄托在黎鸿及其子孙身上。”
这套医书是她和丈夫费尽千辛万苦,一路躲躲藏藏带到琼州府来的,为此他们一路上带的钱财几乎都贿赂了衙役。
对于万氏来说,是否由黎家子弟继承这套医书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把这套医书传承下去,不管继承者的是谁。
经由黎鸿遗弃宝璐一事,万氏对他不再信任,自然也不敢把这套医书交由他继承。
秦信芳是丈夫的忘年交,两人这几年来往密切,她将医书带上便是打定了主意将书给对方保管,不管他是否同意这门亲事。
万氏的开明让秦信芳惊讶,他立时明白万氏坚决要快速的给两个孩子定亲并不是怕他们这边变卦,而是她那次子的确不堪到让她不能把宝璐带回去,以至于连这样的传家宝都不敢留给他。
再珍贵的手镯都是死物,秦信芳和何子佩都不在意,可书却是无尽的财宝,特别是像这种家族自己整理书写的传家之书,里面可都是世间难得的医学知识,是黎家几辈人的智慧结晶。
黎宝璐的这份陪嫁的确够“雄厚”。
秦信芳并不是固执己见的人,领悟到了万氏着急的真正原因后他就答应了明日定亲,黎宝璐不用回黎家了。
这就是童养媳的好处了,礼可以是最简的,规矩是可以随意变通的。
虽然定亲礼简单了一些,但秦信芳依然郑重其事的拿出一张纸来写黎宝璐的嫁妆单子,并在上面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