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审判与出发 (5800,第一更,求月票!)(2 / 6)
而且,自此之后,审判不再是一锤定音,一般来说,它要进行两次审核。
一般的罪行,将由三人神官组成的小型团队主持,并根据之后要重新修订的教约戒律,从个人,集体,道德三个方面进行判罚,决定有罪无罪。这一步骤不涉及审判之主。
紧接着,便是由超过二十人的本地民众代表发表各自的看法,同样是从个人,集体,道德三方面进行探讨,但只决定情节轻重,这同样不涉及审判之主。
但倘若判罚争议过大,有异议,那么无论是审判方亦或是被审判方,都可以对神殿直接提出要求,前去更大一级的神殿进行二次审判。
而这一次,就可能会涉及审判之主了——假如无论是神官还是民众代表,都无法从个人,集体和道德三方面裁定出结果的话,就只能请出审判之主进行裁决——而这一次,就只能少数服从多数,然后再将这一点记录进新的教约律法中作为范例。
当然,这基本不可能发生……因为倘若真的争议那么大的话,火之主估计就自己去看看情况了。
而第一批尝试这全新审判体系,并非是其他人,而是苏昼个人空间中的那些海盗。
其中,野猪号上的海盗,大部分都是轻罪处理,依照新律法,他们要作为神官随行团的劳工,全世界各地救火救灾,为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孽赎罪——而等到赎罪完成后,会在进行一次审核,决定是否恢复正常人权益,还是说作为观察对象。
但是,深潜者号中的船员,绝大部分都有罪,重罪。
甚至,需要处以死刑。
而其中真正的要点,毫无疑问便是海王亚尔伯。
“……为了保证加入我们海盗团的人彻底断绝不必要的希望,我们会对他们发布一个入团的任务,也就是一条人命。”
“只要上船,就必须杀一个人,毕竟,谁知道这些不是从小培养,中途加入的人,会不会是神殿的间谍?只有杀了人,他回到岸上后就必然会被审判之主审判,无法回去了。”
“所以不仅仅是深潜者号,这也是绝大部分高等海贼团的规矩,只是有的没有这么直接,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所有船员都身负重罪,只能呆在船上,与海盗团共存亡。”
观审台上,从未杀过人的低等海盗団船长,依照律法被砍掉双脚的船长尼德骂骂咧咧的驾驶轮椅退出了审判庭——他虽然罪不至死,但是却必须斩断双腿加上劳动劳动改造。
尼德有风之民血脉还有审判之血,过个四五年,最多七八年,他的双腿大概就能再生完毕,而在此之前,他要进行一些手上的工作为自己的罪行赎罪。
但至少,尼德不用死,而且倘若他表现良好,赎罪得到众人认可,那圣堂也可以为他加速恢复双腿的残疾。
圣火大陆没有长时间的监禁概念,犯人的刑罚就是直接砍手砍脚,彻底消灭他们为恶的能力——因为有审判之血和风之民血脉,这也算不上是永久,最多几十年的刑罚,勉强也算是他们世界的特色,哪怕是神想要干涉,也需要很长时间。
而跪在台上的亚尔伯对此半点也不在乎,他很清楚,自己必然是死刑。
所以,在中枢圣堂大广场中央的审判台上,接受数万人一同围观审判的他,就这样平静地叙述着自己的罪:“除此之外,为了保持威慑,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前去沿海城市亦或是海之民的村庄进行袭击,杀一些人和渔夫,抢一些东西。”
“这么多年来,单单就我,杀的人就有数百,就更不用说劫掠了多少财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