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回忆窘事,传递温情(4 / 13)
“头部有划痕,疑似被锐器所伤,需要就医确断,并确定有无内伤。”
“脸部有划痕,疑似被利器所伤,需要就医确断,受害人已严重被毁容。”
“受害人膝盖以上的身体部位,浑身上下近6%部位有伤痕,看似是被植物尖刺等所划伤,但也不排除人为其他利器所伤,需要进一步就医确断。”
“目前目视中未见明显其它伤痕,需要就医确断是否有有伤及内脏。”
“郑浩天,敢紧勘察,受害人需要紧急送医院救治。”
“尽管目视受害人全部是皮外伤,但是受害人极大可能有毁容的迹象。就凭这一点,就已经购成了法律意义上的重伤标准,足够达到时刑事立案的标准。”
“师姐,现场勘察完了,没有线索。”
“意料之中的事,你敢紧作现场笔录,记录完了需要先送受害人去医院救治。”
“好的师姐。”
“时间:29年9月2日,上午8点。”
“地点:人民医院附属公园,东南角草地,花圃。
“案情:重大的人身伤害,不排除其他犯罪可能。”
“现场:只有报案人苟某某,无其他目击者。并已勘察现场,发现鞋子一只,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受害人情形:目测一米六五,年龄约2,样貌疑似毁容无法辨认,头型方。”
“哎,师姐啊,你说这个受害人的头是不是真的如群众所说的那样,是被人锤成方的啊,要不然……”
“郑浩天!你这个<中央警察大学>的高材生是怎么毕业的!头还被人锤成方的!你怎么不把你自已的头锤成个方的来看看?快记录,受害人已经失血过多了,不能再耽搁了。”
“嘿嘿,好的师姐。”
“头型方,身材消瘦。衣着衣衫褴褛,疑似医院病号服。”
“脉搏微弱,眼神迷离,呼吸紊乱,脸色苍白,失血过多。”
“头部有划痕,疑似被锐器所伤,需进一步确信有无颅内伤。”
“脸部有划痕,疑似被利器所伤,受害人已糟严重被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