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 21 章 两更(1 / 12)
整场考试, 林瑄禾最不适应的是要用钢笔写字。
在后世,她习惯了用黑色签字笔,每次握住钢笔时, 都有自己是书法家、必须写出漂亮字的使命感。
由于这种使命从未达成过,林瑄禾一度抗拒用钢笔写字。
更何况九十年代的老钢笔多少有些漏墨,林瑄禾一直在和钢笔战斗。
交了考卷,林瑄禾松口气, 严姿垂头丧气走过来, “瑄禾,我惨了,我什么都不会, 这次回去又要挨骂了。”
林瑄禾收好课本, 见严姿闷闷不乐,便说道:“我知道你一直不想做警员,为什么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呢?”
严姿微怔,欲言又止。
见她不愿多说, 林瑄禾安抚道:“没关系, 你再好好想想, 还是做一些会让自己开心的事比较好, 我们去吃饭吧。”
警院食堂的菜色还算丰富, 蒜薹炒肉、红烧肉之类的肉菜, 统一八毛一份, 卷心菜之类的素菜要两毛。
米饭是凭借饭票换取的, 至于饭票,则需要学生在刚入学时从家里背来米,学校再统一发放饭票。
家里条件不好的学生大多会从家里带腌制好的咸菜或者是易存放的干菜,比如从前的林瑄禾。
现在的林瑄禾, 自然不会躲在寝室里吃米饭配咸菜了,她和严姿一起去了食堂。
林瑄禾刚进来,不远处的林茵便看到了她。
就算林茵也不得不承认,即便林瑄禾总是一副穷酸样,她的五官却很精致。
乍看是梳云掠月,再看则是惊鸿艳影。
她是耐看的类型。
即便她不是林家的孩子,林茵看到她,或许心里也会生出危机感。
与林茵一起来警院蹭食堂的是她的好友阮春霞。
她们都是新大的学生,新大和警院的食堂价格差不多,但警院的菜比较好吃。
两所大学相邻,许多新大的学生会跑来买菜,两个学校都默许了。
阮春霞刚打了一份红烧肉,她远远看到林瑄禾,手肘捣了捣林茵,笑道:“那不是你妹妹吗?你还总担心她回来后林家人会嫌弃你,你就放宽心吧,你妈可不会喜欢穷酸的人,我听说她天天躲在寝室里吃咸菜,咸菜都放臭了还不舍得扔,乡下人就是穷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