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大义灭亲(1 / 4)
古时候南河镇,有一布商叫刘超,经商数年,攒了不少积蓄。
那年刘超二十岁,经人介绍,娶了潘春梅为妻;而潘氏年轻貌美,是出了名的美女。
成亲后,夫妻二人甚是恩爱。
只可惜刘超常年在外做生意,日子久了,潘氏难免不会寂寞。
话说那年秋天,刘超去景州进货时,在途中买下舞女陈小玉,并一路带着她回府。
虽然陈氏出身卑微,混迹风尘数年,按理说能被刘超相中,也算是她的福分;可陈氏打心眼里瞧不上刘超。
这边,刘超有陈氏的陪伴,一路上边做生意,边游山玩水。
如此同时,潘氏独守空房,一时觉得无聊,便独自去逛街。
说来也巧,那日潘氏来到北街,和正低头吟诗的张亮军撞到一起。
一时间,二人尴尬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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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张秀才,不仅有才,而且长得眉清目秀,更是风流才子,凭着伶牙俐齿,不知骗了多少良家妇女;甚至有女子不仅投怀送抱,还倒贴钱财供他吃喝玩乐。
彼此对视几眼,潘氏无比娇羞。
一旁的张秀才,更是看傻了眼。
好一个绝美的女子。
自从那日一见,张亮军脑海中总浮现潘氏的身影,对她朝思暮想,以至于茶饭不思。
为了得到佳人,张秀才花了五两银子,找到镇上有名的王媒婆,让她帮忙牵线搭桥。
王媒婆收了好处,表示一定会让他满意。
随后,王婆去了刘家拜访潘氏。
见王婆使了使眼色,潘氏知道她定是有事,不方便说,于是将女儿刘梅萍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