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舔笔?斩卷?丈夫未可轻年少!(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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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麒林兴奋地被郭怀谨从台下牵到了台上。
众人看着这兄弟两个都不禁挂上了笑容。
兄弟友爱,儿子还这么优秀,这家人也太幸福了!
郭德刚在家里是经常练毛笔字的,他书房里也有一套文房四宝。
现在的德芸社还在艰难时期,郭德刚对自己是分外严苛,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穿。
家里要是有个长毛的馒头,他从来都只会把那长毛的半块儿掰下去,剩下的他也不让王蕙和两个儿子吃,就自己吃。
谁劝都不行,他舍不得浪费东西。
太节俭了。
故此,郭德刚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但他书房里的那些书和笔墨纸砚倒是值些小钱。
正如他所说,说相声,到最后拼的是文化。
这些书墨对他而言,就是财富,是宝贝。
而经常看爸爸写毛笔字的大林对这些节目组安排的道具也非常熟悉。
他没有感到什么拘谨,直接自己就姿势端正地拿起了毛笔。
只是他拿起了笔,在要蘸墨的时候犹豫了起来。
“哥,我不会舔笔啊!”
舔笔,这算是书法圈儿的行话。
经常写书法的人都知道,蘸墨、舔笔都是有讲究的。
蘸的墨多了,这写字速度就可以提上来,在古代,那些靠着抄书为生的寒门学子都是这么做的。
但是如果是新人练字,拿楷书来说,蘸墨宜少不宜多,宁枯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