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三首歌卖了15万!(新书!求鲜花!求推荐!)(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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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明了一些跟嘉和公司签约以后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能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
不能有违法乱纪行为。
不能有损自己的公众形象。
不可以没有公司的允许情况下随便接广告代言。
在公司给凌风安排工作的时候,必须准时准点参与。
有紧急事情到不了,或者是没办法参与工作。
必须跟公司请假等等!
总之就是一些围绕着嘉和娱乐经纪公司为主的规定。
最后写着给与自己的工资是每个月9200块钱。
但这不是固定的,随着凌风在娱乐圈里地位的上升。
他的工资也会跟着身价往上涨。
还有就是关于广告,电视剧,电影,或者音乐MV等等通告的分成。
凌风属于新人,他只能拿到百分之30左右。
也就是说别人找凌风代言广告。
给100块钱的代言费,凌风只能得到30。
但这也是知识暂时的。
总而言之,就是凌风现在没有任何名气。
他只能拿到最低门槛的待遇。
不过随着他的身价越来越高,这些薪资待遇肯定也会随着身价的高低而涨。
仔细看完了合同以后,凌风便在两份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