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降临(没活儿凑合看吧)(2 / 2)
这是一头次代种,毫无疑问。
巨龙弯曲脖子,低下头,和诺顿的黄金瞳对视。十五米长的三代种已经颇为巨大了,但是这头巨龙身形却更加伟岸。他修长的脖子上遍布黑鳞,沿着脊椎,是锯齿般的黑色骨刺,刺破鳞片而出,古老的铁质面具覆盖了他的脸,只露出妖异的黄金瞳。
长久的凝视。诺顿向龙伸出了手,龙嘴里发出仿佛呜咽的低声,温顺地把头凑近诺顿,让他抚摸自己的鼻子。
渺小的诺顿和巨大的龙在这一刻异常和谐。仿佛千年前他们就曾这样互相依偎着度过漫长的时光。
路明非表情复杂。
现在他真的有点麻了,诺顿的言灵力量毋庸置疑,无论是在哪本小说里,火焰向来都是代表着攻击性,而根据他在卡塞尔学院里学到的理论,龙类的骨骼具有很大的可塑性,所以他们可以模仿人类,即使龙形也有不同的变种。
但如果要使用最终的言灵,巨大的龙躯是他们的必要条件,无论是人类形状的幼体还是半人半龙的亚成体都不行,无论内在再像龙类,什么上千根骨头交叠的龙骨形态还是红龙的心脏龙之因子都不好使,人类的躯体是无法承受那种力量的,即使是龙王,也无法用人的躯体输出那么足够强大的“灵”。(所以,诺顿的七宗罪有啥用?还特意设计成人用的?莫非是给他弟弟留的?)
现在龙王级别的领域控制有了,巨龙的身体好像也不缺
看上去这位巨龙很不介意把自己的身体贡献出来让诺顿发个毁天灭地的大招的样子
“啊,这”路鸣泽似乎也有些茫然了,“言灵·血脉牵引么?真没想到那个卑贱的家伙也能给我们造成这么大麻烦啊。”他指的是那条被路明非逼到自尽的兄弟,看来他不惜付出生命不仅是为了保留自己的尊严,也是为了为他们的王留下后手。
“真是愚忠的家伙。”路鸣泽的语气很奇怪,不知道是欣慰还是叹息。
“嗯,这家伙该不会要把这个龙献祭了吧?”除了星际之外,路明非魔兽争霸玩的也很不错,不死族献祭他还是很懂的,就是不知道诺顿是要补血还是补魔了。
诺顿对着天空发出一声长啸,带着千年来积攒的怨气,龙跟着他一同咆哮,两股声音交织共鸣,即使在校园的人们也能听到,他们不禁打了个寒颤。
如果那真的是人的声音,该是何等的痛苦,怎样的咬牙切齿,才能发出的声音啊!
“辛苦你了啊,参孙,这么多年了。”诺顿轻轻抚摸着龙的铁面,声音温和。
参孙,是圣经士师记中的犹太领袖,以武力闻名,凭借神所赐极大的力气,徒手击杀雄狮,并只身与以色列的外敌非利士人争战周旋。但本人生性高傲倔强,喜爱女色,不惜背叛民族,与非利士女人成婚。非利士人让参孙的情人大利拉套出参孙神力的秘密,挖其双眼并囚于监狱中受尽折磨。
后来,参孙知罪悔过,于是上帝再次赐给他力量。
参孙抱住神庙支柱,身体前倾,结果柱子及房子倒塌,压死了在庙中的敌人,自己也牺牲了。
以此命名的龙侍显然是以力量见长,而讽刺的是,说起来青铜与火之王在龙类里并不以肉体见长,哥哥的强大在于对金属和火焰的绝对掌控,而弟弟康斯坦丁就更别说了,因为天生的残疾,虽然力量远强于哥哥诺顿,可是天生就无法孕育巨大的龙躯。可以说是龙王之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