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只,喵!不是冤家不聚头(3 / 3)
不过它带来的就不是惊喜了,而是措手不及的惊吓!
命运般的拐角处总是那么好死不死,突然来上一场奇迹般的相遇,或许是一个不经意间的擦身而过或是一个蓦然的抬眸,又或者只是一记本能的拳头,往往最简单的邂逅都会成为一个故事的开篇,或美好,或悲伤,又或你死我活!
这次真不能怪我!这里人来人往的,疑点又多,难免在行走时要分去姑奶奶大部分的心神,差点要和人撞上,我怎么可能忍住不出手?最关键的是,在出拳的前半秒钟,我已经率先察觉到对方的杀气,是故就没太控制的住。
不过,好在没控制的住,对于这件事,姑奶奶是半分后悔都没有。若今日换了任何一个凡人,都是要悔青肠子的。至于为何那么嚣张?因为被打的那个不是别人,正是我为数不多的冤孽,十二司司主之一的长虫,巳蛇。
尽管我出手了,可对方也不是傻缺,会平白站在那里挨我的打,所以他一挡一回,我俩谁也占着便宜,所以也算不得闯祸。
不过我俩能即时收手倒是多亏我这边有素来冷静地太平拦着。长虫也不算形单影只,跟在他身边的亦是位老朋友——多日未见的十二主司之一白毛野狗。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逢啊,怎么你们居然也在这儿?”,狗子倒是十分惊喜的模样,在场脸色好一些的便也就是他了吧。
面露三分讥讽,我内心腹诽:谁跟你巧?我看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看在上次治理沙影虫时,十二司也曾帮忙的份儿,我勉强跟对过两人哈拉了两句话:“我说狗哥,难不成这家店是你开的呀?”
“不是啊~”,狗子老实回答道。
笑了笑,我和蔼可亲道:“嘿嘿,那我们来这里,干你屁事啊~”
对方立马娇嗔地扫了我一眼:“我的意思是,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大家一起嘛~”
难听的婉拒还没等姑奶奶说出口,就听身边的太平道:“好~”
好?什么玩意你就好?老乌鸦你今天出门吃错药了吧?我满脸的怀疑人生,就差把太平当场拉去市场监督管理局验证质量。或者此刻我们还是魇魔的梦境里面,站在我身边的不一定是真的太平。
却听另一边的耳朵亦传来一句:“也不是不行。”
听这声音,绝逼不是狗子!我骤然侧脸去看,说这话的货还真tm就是那个以冷酷无情、手段毒辣著称的臭长虫!
今儿是怎么了?集体魔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