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视同己出(2 / 2)
向戌拜托了此家事之后,在事业上,更是尽全力配合赵武,在先后两次“弭兵运动”中,大展外交手段,终于达成了他们渴望给这乱世带来一长段和平生活的愿望。
因为距离遥远,加之夫人的警惕和阻挠,他自己亲自过来探看妾、子的频率,反而没有朋友赵武来的多,搞到聪儿对于这个也不算血缘关系上的“亲爹”向爸爸,反倒没有什么太深印象。
自然,聪儿再也没有机会看到那只舔他全身的牧羊犬,他过来没多久,那条大狗就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全国性———全“宋国”性的灭犬运动中,被参照防病办法,人道处理掉了。
这里秀山茂林、自然风光无限美好,算得上是一个生态环境超好,人杰地灵的宝地。
当然小动物们,也永远不会缺席。天上的各种飞鸟猛禽,地上的牲畜、花鸟、鱼虫,无不和谐,无不美妙。
山水之美,在于天造地设;而山水之灵,永远都是因为生物灵动,悠游其间。而最能让这些灵动添上点睛之笔的,就是人类,这些形体不大,器官不强,却不得不被其他众生灵低头不敢轻视的“灵中之灵”。
人在这里出现,也当是“点睛之笔”。就象这一群羊儿之间,点缀着两个彩色的小童,就让人觉得灵动不已。
虽然没有犬来辅助牧羊,“放羊娃”永远都是最靠谱的。
邻居少年,和他的“小尾巴”妹妹,就是这群羊儿们最敬佩的司令,少年视力超好,家传习武,擅长射箭、爬树,他总能找到更好的草地,赶着这群“白羊羊”们去享用。
少年的父亲,是当地最有名的猎户,自从娶了同样来自宋国的妻子之后,学会了牧羊,就让总缠着自己去打猎的儿子,先去牧羊,说等他先练好基本功了,再教他更多技艺。本来少年还指望着带着从小一起长大的牧羊犬一起去偷偷打猎呢,可是灭犬运动之下,他也不得不忍痛告别了爱犬,而全盘地担起了牧羊的职责。
并且,还不得不总得顺带着“放妹妹”,这个粘人精,不是粘爸爸,就是粘他,妈妈在家纺织,这种女孩子家应该喜欢的女红,她却完全不愿意呆在家里做,就像是有多动症似的,只有把她扔到大自然里,才算是“天性回归”似的,真是一个“野丫头”!
就这样,“小尾巴”被爸爸和哥哥宠到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