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阻止了绷带怪人的犯罪(4 / 4)
“她还跟我说……她还跟我说……”
“她已经无法再相信任何人了!”
铃木绫子不敢置信的睁大了眼睛看着自己最要好的朋友,感觉十分的陌生:“知佳子,难道真的是你。”
“闭嘴!”池田知佳子色内厉荏的嘶吼。此刻的她在被揭穿了真是面目后,再也不是那个所谓的成名作家、名编剧了,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泼妇:“我没有,不是我,怎么可能?”
“说什么敦子写的《天空色之国》,简直就是可笑至极,她有没有发表过,根本代表不了她的作品。”
池田知佳子就是打死也不承认。
秦英一深看了一眼池田知佳子,对高桥良一说道:“高桥先生,虽然你说的事情颇为同情,但是你杀人就是杀人,这是无法磨灭掉的事实。”
“而且,你说的这些都是你自己说的。你有证据吗,比如原稿。”
“当然有。那可是敦子最重要的遗物,我怎么可能丢掉。”
“就算有什么原稿又能如何。”池田知佳子厉声喊道,完全不知道此刻的她在众人的心目中是多么的丑陋:“就算是作品相似又能怎么样,你们就能证明是抄袭的马?”
秦英一淡淡的解释说道:“首先,法律规定,两部作品的内容只要超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相似,哪怕是更换了主人公的名字,就可以判断为抄袭。而且我们可以从原稿的纸张老旧程度来判断稿件书写的时间,至于是不是敦子写的,只要之后笔迹专家对比一下就可以了。”
“一个人的笔迹就像是人的指纹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即便是再怎么伪装,笔记专家也都可以依靠理论证明到底是谁的笔迹。”
“只要有这些就足够了。”秦英一说道,“我知道这些虽然不能够让你定罪。但是,一个被曝光抄袭他人作品,并且致人自杀的人,没有人会对你以后的作品买账的。尤其是你这种已经成名的人,只要稍微一曝光,不管是不是文艺圈的人,都会知道你。我相信也没有人再雇佣你工作了。”
尤其是在日国这种自游主义国家,人们看待个人隐私非常重要。要是让人知道她因为抄袭致人自杀,那么绝对会让他遭受社会毒打的。
“什么?”
池田知佳子脸色苍白,冷汗直冒。相比于秦英一这个半吊子在日国的交流生,作为土生土长的日国人的池田知佳子更是在回到自己国家的现状,这对她的打击绝对是致命的。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件事情传出去,她在日国的文艺界毫无立锥之地。
或许她本人并不怎么在乎什么文艺界的地位,但是这都是钱啊,都是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