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逼王福尔摩斯(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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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轩昂的想象之中,推理类小说,多是以短篇为主,类似于一个个的小故事。
根本不适合摊开来写得很长,那会很枯燥乏味,而且有些推理过于烧脑,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读者的受众面。
直到他将之打开阅读,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观点错得有多离谱!
《福尔摩斯》探案集以侦探和助手为中心,把一个个的案件串联到了一起,让读者将自己代入侦探的视角。
这就很有种身临其境的爽感。
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把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刻画得太出彩了。
【书中有一段福尔摩斯对华生的推理,是这么说的:
“你的脸晒得比较黑,但手腕却没有晒黑,所以你曾去过热带地区,且不是做什么日光浴。
你的发型和举止是军人风格,无论动作还是姿势都充满了战士的干练。
而你进门时和麦克的对话,说明你曾经和他一样是在英国医学院学习过,所以很明显是军医。
你走路时跛的厉害,却宁愿站着也不愿坐下,完全忘了伤残,所以至少有部分障碍是心因性的。
而且你受伤的地方是野外的战场上,所以如今哪里有战场能让军医曝晒和受伤?哦,是热卢战场。”】
书中的华生被这番推理惊呆了!
书外的楚轩昂同样也被惊呆了。
这就是基本演绎法!
不是信口胡诌的推理手法,而是一种有福尔摩斯在背后做行动证实的绝活。
用福尔摩斯本人发布在报刊上的文章就是: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但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因为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
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那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而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