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初见大亮(1 / 3)
“弘制,骑兵,军中王者,故选拔应慎之,凡兵者,皆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枪其上,携十日之粮,日中能趋百里……”[1]
弘朝的制度,骑兵,是军中的王者兵种,所以对它的士兵选拔应该慎重,但凡能当骑兵的,都要能身穿三层甲,能拉动十二石重的弓弩,能背五十根箭矢,把枪背在身上,带着三日的口粮,能半天跑一百里。
宫定方正给洛阳念着墙上贴的告示。
“两位兄弟,可否为某解释一下其中的意思?”一个农人打扮的精壮汉子凑了上来,露出憨厚的笑容。
“你是?”宫定方觉得眼前的人有些面生。
“某为李大亮,涿郡狄乡人也。”汉子抱拳。
“是前朝名将狄青阳的那个狄乡么?”宫定方问道。
“正是!”李大亮说道,他的嗓门很大,感觉没费什么力气,可周围的人都能听清他的声音,议论声渐渐都传开了。
“狄青阳以布衣起家,领北地壮士北击蛮族,退敌三千里,是每一个北地儿郎从小就听的故事呀!”宫定方似乎在怀念着什么,但是洛阳却没有什么感觉,狄青阳的事迹他是听过的,只是没有这般的感触,小时候母亲只逼他念书,也不给他说这些的。
“哥哥可否给某讲讲?”李大亮指着墙上的告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某书读得不多,略微识些字罢了,其他倒还好,只是什么叫衣三属之甲?”
宫定方笑了笑,说道:“所谓三属之甲,指的是骑兵要同时穿在身上的三层铠甲,最里的一件是厚棉衣,此谓棉铠,夏天则换成皮甲,此谓皮铠;中间的一件是链甲,也叫锁子甲;最外面才是硬铠,这就是所谓的‘三属之甲’!”
“竟是这样么……”
宫定方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因为骑兵有时要迎着敌阵冲锋,所以身上防护较平常士兵更多,也更全,除了这些,头上还要戴头盔,手上有臂甲,腿上有腿甲,脚上穿皮靴,再加上带的装备,全部加起来估计得有三四百斤了……”
听到这,李大亮这才懂了,能带着三四百斤重的东西在半天内负重跑一百里地,才算是有了成为骑兵的资格。
“哥哥真博学也!”李大亮赞叹道,他最敬重两种人,其一便是博学之士。
“也是枪么?”洛阳看着他背上用布条扎上一个长条状的东西,便问他。
“正是!”李大亮说道,“这位兄弟是?”
“洛阳。”少年言简意赅。
“可要比试一番?”李大亮战意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