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亲自体验,这人间之苦(1 / 2)
李小雨:终于写到完结了。发送。
高岭之花(读者:终于完结了,呜呜,叶轻眉也太可怜了,汤明月也好,可怜。作者大大为何不亲自体验,这人间之苦。她们也太可怜了。要求加番外。
九良的小可爱:虽然上面那位说的不怎么对,手动狗头保命。但臣附议+1
老秦的女人:臣附议+2。
……
四月的甜心:臣附议+1261
……
李小雨盯着电脑屏幕前一堆要求写番外的人。心想:你要我写我就写,我有思路,我就不写,唉就是玩。
然后在电脑屏幕上打字,摆烂中,请勿打扰。
{读者甲:哈哈,叛逆的作者大大。}
李小雨:又写完了一部小说。喝点酒。犒劳犒劳自己。
(本书作者:我也想犒劳犒劳自己。可是现在一个粉丝都没有。若是近期能涨三个粉。我就给这三个粉丝更十篇小说。就当给这三个粉丝的福利。实在不行,你给点打赏吧!
本书作者:第一次要饭,有点腼腆。让大家见笑了。
李小雨从坛子里拿出自家酿的葡萄酒。在泡杯泡面。吃了起来。吃完饭后。出去散个步。在小区里悠闲地走着。走到一个拐角一只大狗冲她叫了起来。李小雨吓的转身就跑。那大狗没拴狗绳。就追着跑。
小区里行驶的有机动车,李小雨一个不注意,就被机动车撞倒了。
{读者甲:问题来了,这次事故主要负责人应该是谁?
读者丁:应该是没牵狗绳的狗主人。若不是他家狗追。李小雨就不会被车撞。
读者丙:但要按法律来说的话,应该是机动车司机,狗主人负次要责任。李小雨负主要责任。
读者甲:不知评论区的各位,觉得这件事应该是谁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