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因为我是天才(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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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街头篮球的时候,詹杰成不喜欢得分,反而更乐于传出让旁边看球的人都为之惊呼的精妙传球,参加篮球队也是同样的想法,尤其全场的比赛更可以看出传球这项艺术的美。
可是,街头篮球跟全场比赛最大的差别就在攻防转换,快速的攻防转换跟拉大的空间,考验着一个篮球员最基本的体能,而体能正是詹杰成最大的弱点。
身穿55号的号码衣,但自己的表现却完全没有自己偶像一样的潇洒,反而像是只狗一样,跑没几步就在场上喘着大气,詹杰成认为自己的表现污辱了自己的偶像,然后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换上了慢跑鞋,站在河堤上。
在这个河堤上,詹杰成在烟瘾与篮球之间,做出了选择。
隔天早上,纵使经过了昨天激烈的篮球赛跟自我训练,李光耀仍然没有怠惰,把早餐塞进背包里后,就跟爸妈道别,跑步朝着学校的方向迈去。
跑了十公里,来到校门口时李光耀已经全身冒汗,身上的衣服全湿透了,对此已经见怪不怪的工友对李光耀打招呼。
早!
早!
李光耀从后背包里面拿出毛巾,擦着不断低下的汗水。
李光耀!
谢雅淑从背影认出李光耀,朝他大叫一声。
这声大叫让李光耀差点吓了一大跳,回头看到是谢雅淑,无奈地说。
小姐,下次叫人请小声点,我差点被你吓死。
就在李光耀跟谢雅淑交谈的时候,远方两个身影也朝着校门口跑了过来。
谢雅淑,你刚刚叫的超大声的,我一百公尺外就听到了。
魏逸凡抹去额头上的汗水。
杨真毅则是简单的对两人打招呼。
早啊,你们今天跟我们一样一起跑步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