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何雨水的权利主张(2 / 3)
“无异议!”众人答道。
法官:“好了,现在你们是达成一致了吗?”
巴律师说道:“没有,我还没有主张,现在我主张我的当事人的权利。”
法官:“原告请讲。”
巴律师:“原告何雨水因为自己没有收到何大清的抚养金,加上听到一些极其恶意的言语,走投无路之下才告到法院,但是至今为止,我的当事人何雨水作为受害者,她还没有收到任何的补偿,因此我的当事人何雨水主张:
第一:这些年的抚养金要全部如数的归还,如果有差额,我们希望施害者如数补齐并三倍赔偿。
第二:何大清席卷我方受害者何雨水母亲的遗产要如数归还。
第三:鉴于受害者何雨水没有成年,加上日益长大,因此何大清需要支付更多的抚养金,已经将来的嫁妆。
第四:何家两间房,其中何雨水应该有一间房的继承权。另外何雨柱因为一直无法娶妻,而自己又处水深火热的环境中,这间房子不知能不能保存,因此这房子的应该暂时归属于何雨水,直到何雨柱的儿女成年并将产权归还给他们。
第五:何雨柱没有尽到哥哥抚养妹妹的义务,而他的工资总是莫名其妙的消失,使得妹妹何雨水常年处于过度饥饿状态,何雨水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何雨水在参加工作之前代领何雨柱的工资,其中一半归于何雨水的生活费。
第六:白梅必须向何雨水何雨柱兄妹道歉,并双倍赔偿她从何家带走的钱物,如果她不愿意,我们将不愿意原谅她,请求法院按照法律入室抢劫罪进行判刑。
第七,从今之后何大清的抚养费将直接寄给何雨水,如果何大清不同意,请求法院联系其单位红山口钢铁厂强制执行。
第八,易中海在转交何雨水的抚养金的时候中饱私囊,贪污挪用,何雨水可以不追求,但是要双倍的还还其财务,否则请求法院以贪污挪用他人财务罪名依法判刑。
发言人:律师巴正斌”
法官:“被告人可有异议?”
白寡妇刚想开口,就被何大清给按住了制止了。
何大清开口道:“没有异议。”
易中海想了想开口说道:“我有异议,粮食问题我给何雨柱解释过,这个我有异议,另外当初我给他们兄妹住院治疗的钱跟第一年出的钱粮要扣出来。之后再算账,多退少补,我这里是记账本,请法官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