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七十四章:打死也不出兵。(2 / 4)
建炎四年七月,朝廷把岳飞提升为官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并任通、泰州镇抚使、兼泰州知州。
从官位的角度,武功大夫比原来的武德大夫高一官,但按“双转”制度其实是半官,而防御使双比刺史高两官,岳飞的虚衔算是连升三官。
在这之前,岳飞也曾经给朝廷上过一个奏折,申请镇守淮河流域,因为淮河流域是金兵南侵入寇的必经之路。
朝廷关于岳飞差遣实职的新命,大约是考虑到了他本人“乞益兵守淮”的请求。可惜的是,朝廷已在淮南地区至少分设了八个镇抚使司的辖区,所余的地盘有限,便选择了通州(治静海,今江苏南通市)和泰州(治海陵,今江苏泰州市)作为岳飞的辖区。
岳飞能够分到这杯羹,除了自身的功劳外,也得到外力的帮助。
首先,以绍缉为首的大批江浙儒生不断给朝廷写信,推举岳飞;绍缉甚至跑到了宰相范宗尹的府邸中,为岳飞争取。
其次是张俊的推举。张俊之前接纳了戚方的投降,摘了岳飞的桃子,如今也乐得还给岳飞一个顺水人情,亦属正理。
作为当时宋朝军事的三巨头之一,张俊的说话还是很有份量的。
《宋史》卷三六五:张俊自浙西来,盛称岳飞可用。
能够成为诸侯,号令一方,其他人当然会志得意满。但是对于岳飞而言,这样的安排没什么意思。
原因很简单,通州和泰州地势偏僻,处江海一隅,不是战略要冲之地,这与他“乞益兵守淮”的本意其实不合。
于是岳飞给高宗皇帝上了份奏折,上面说道:
“金贼侵寇虔刘,其志末艾。要当速行剿杀,殄灭净尽,收复诸路,不然则岁月滋久,为患益深。若蒙朝廷允飞今来所乞,乞将飞母、妻并二子为质,免充通、泰州镇抚使,止除一淮南东路重难任使。令飞招集兵马,掩杀金贼,收复本路州郡,伺便迤逦收复山东、河北、河东、京畿等路故地。庶使飞平生之志得以少快,且以尽臣子报君之节。……如蒙指允飞所乞,即乞速赐指挥,亦不敢仰干朝廷,别求添益军马。伏乞钧照。”
这份奏章看上去正气凛然,充满了正能量。
“只要赐给我指挥权,我不要朝廷的一兵一卒,自行招兵买马,掩杀金贼”这是何等的气概,何等的豪言壮语!
问题是,从当时的政治现实出发,这是一种非常不成熟的言论,因为他捅破了朝廷的潜规则。
是的,宋朝是有不明文的规定,要一定级别以上的武将把家眷留在京师作为人质;但这是潜规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