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起尸(1 / 3)
除非是孩子,一般人都有必须低头弯腰才能出入。而且门口地势内低外高向里呈慢坡形,这样更显得房门矮的出奇,给人一种房与门的比例严重失调的感觉。
自民主改革以来,大规模拆迁,从前那种老式的矮门已所剩无几了。但目前在拉萨八廓街仍能看到古式的矮门房屋。这对不知情的人来讲,的确是一个谜。
其实修建矮门房屋实际上是预防行尸闯入的一种手段。
“行尸”是藏语“弱郎”是指人死后再起来到处乱闯,危害活人。所谓“弱郎”既非复活也不是诈尸。
藏族所言“弱郎”,就是指有些邪恶或饥寒之人死去后,其余孽未尽,心存憾意,故异致死后起尸去完成邪恶人生的余孽或寻求未得的食物,但必须在其躯体完好无损的状态中才能实现。如此说来,藏区的葬俗本身给起尸提供了极好机会。
在藏区,尤其在城镇,不管什么人死,并不马上送往天葬台去喂鹰,而是先在其家中安放几天请僧人诵经祈祷,超度亡灵,送往生等一系列葬礼活动,尸体在家至少停放三至七天后才就葬。若发生起尸,一般都有在这期间。
许多老者和天葬师都说,他们曾经见过起尸,并且见过多次,但起尸都不是突发性的,而是事先皆有预兆。
那些将要起的尸,其面部膨胀,皮色呈紫黑,毛发上竖,身上起水泡,然后缓缓睁眼坐起,接着起身举手直直朝前跑去所有起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讲话,不会弯腰,也不会转各,连眼珠子都有不会转动,只能直盯前方,身子也直直往前跑。
假如遇上活人,起尸便用僵硬的手“摸顶”,使活人立刻死亡的同时也变成起尸。这种离奇而可怖的作用只限于活人之身,对别的动物则无效。
人们常言起尸具有五种类型:第一肤起;
第二肉起,这两种类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
第三种叫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这三种起尸较易对付。只要用刀、枪、箭等器具戳伤其皮肉,让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
第四种叫做“骨起”,即导致这种起尸的主要因素在其骨中,只有击伤其骨才能对付。
第五种则叫“痣起”,就是使他变为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这是最难对付的一种起尸,尚未击中其痣之前四处乱闯害人,所以只能诱歼而无法捉拿。
据传:从前,西藏一个寺庙的住持死了,全寺僧众将其遗体安放在本寺经堂里,然后大家排坐殿内昼夜诵经祈祷,连续三天三夜不曾合眼,就在第三天晚上,那些念得精疲力尽的僧众忍不住个个倒地睡去,鼾声如雷。
其中一个善孝小僧因悲痛之情毫无睡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住持的遗体。下半夜,他突然发现那僵尸竟坐起来了,小僧吓得忘了喊醒众僧,拔腿冲出门外,反扣庙门只顾自己逃命去了。
结果,全寺几百僧众一夜之间全变成了起尸,幸亏他们冲不出庙门,只是在庙内横冲直撞,闹得天翻地覆。
后来,一位法力无边的隐士发现了那不可收拾的场面,他身披袈裟,手拿法器,口念咒语,单身一人来到庙前,打开寺门跳起神舞,边舞边朝前缓缓而行,众起尸也在他后面边舞边紧紧跟上。
他们渐渐来到一条河边,隐士将众起尸领上木桥,然后脱下袈裟抛到河里,于是,起尸们纷纷跟着袈裟跳入河心再也没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