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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钊有些不情不愿,但还是没胆子不接电话,磨磨蹭蹭地拿起手机,还不忘了叮嘱夏颂白:“我去接个电话,马上回来,你等我一下。”
夏颂白眼睛弯了弯,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汽车电瓶亏电其实很好维修,不过片刻,宾利便重新发动起来。
冯叔来和夏颂白请示:“少爷,咱们走吗?”
夏颂白想了想,还是决定过去和沈钊打个招呼。
沈钊还站在原处,电话说到现在还没挂断,只是明显是被训了,神情有些低落地低着头。
夏颂白当做没看到,含笑和他说:“车修好了,我们先走一步。”
沈钊闻言,下意识回头,手机里是视频通话,他一转身,恰好能照到身后的夏颂白。
天空是极为阴沉的灰,越发显出夏颂白肌肤的白,像是剥了壳的荔枝,清甜光洁至极。他长了一双精致漂亮的眼睛,圆而明亮,眼尾微微挑起,因为沈钊突然转身,他像是被吓到了,眼睛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翅膀,又似猫一样善睐有光。
风吹动他的衣襟,露出衣领下倒扣玉碗似的锁骨,纤细的脖颈上,喉结处恰好点着一颗玫瑰颜色的小痣。
沈钊过去不觉得自己原来这么好色,可现在看到夏颂白,突然有了一种坠入爱河的感觉。
沈钊下意识问:“你是单身吗?”
夏颂白:“什么?”
“没什么。”沈钊连忙说,“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们可以加个微信吗?”
终于等到他问这个了。
真正的猎人,往往是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夏颂白今天费了这么多功夫助人为乐,目标自然就是沈钊。
沈钊,沈家大少爷,二十三岁,在哈佛留学,性格阳光开朗,身边朋友众多。
沈家家大业大,财大气粗,是香港少数能够同廉家分庭抗礼的名门世家。沈钊父母早亡,留下大笔遗产,他每个月能拿200万的信托基金,未来还能继承沈家一半家业,无论从哪个方面考量,都是再好不过的金龟婿人选。
更重要的是,全书中,唯一能让龙傲天主角攻吃瘪的人,正是沈钊的叔叔沈庭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