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四章:商德会(中)(2 / 2)
范蠡有过三次创业,每次都能“千金散尽还复来”,足以证明其才能。
第一次创业是在勾践灭掉吴国后,辅佐勾践二十余年的范蠡突然上书请辞,他对勾践说:“过去大王受辱,臣不敢言退,今日大仇已报,臣不敢居功享乐。”
勾践十分不解,劝道:“你遍历辛苦,难道不想有快乐的一天吗?现在你功高位尊,无所忧患,正是尽享富费的时候,为何轻言放弃呢?”
面对这个问题,范蠡巧妙的搪塞了过去。后来他对家人道:“盛名之下,其实难久;人不知止,其祸必生。勾践可与共患难,难与同安乐。”
范蠡的家人不相信他的推断,都劝他不要在功成名就时离开。但范蠡自信无失,长叹道:“人的一念之差,往往决定着一生的生死福祸。若为贪念所系,不加约束,祸发之日再想收手,就为时已晚了。”于是,他毅然决然带着家人从海路逃到齐国,改名换姓,在海边耕田,再创家业。
靠着经营有方,加之苦心不懈,没过多久,范蠡第二次创业又积累了数十万家产,成为富甲一方的商贾。齐王听说了他的才能,深以为奇,便任他为相。
范蠡得此殊荣,却忧心道:“治家能积累千金,居官能升至将相,这是平民百姓所能达到的最高位置。至此若不思退,不用理智制止放纵之念,凶险马上就会降临。官高招怨,财多招忌,这都是惹祸的根苗,人贫我富,人无我有,若只取不施,为富不仁,钱财再多也无益,不如放弃!”
范蠡不顾家人的反对,退了相印,散尽家财,再次远走他乡。
来到陶邑,隐居下来,时间一长,范蠡不甘清闲,又寻思起第三次创业。家人对此,心有怨气道:“世人思富,个个求财,你富有不珍惜,认为钱财无用,今日何必再提此事?”
范蠡却笑道:“穷富之别,在乎心也。只要有心,钱财取之何难?”
范蠡在陶邑以经商为业,求取利润,他采用“贱取如珠玉,贵出如粪土”的方法,买贱卖贵,有进有止,遵循“积贮之理”,没用多长时间便又积聚了数万资财,成了当地首富,号称“陶朱公”。
在后来,范蠡又双叒散尽家财,周济贫困的乡里故旧,为此他常言道:“在我看来,经商是一种乐趣,在求取金钱上不该贪得无厌。钱财乃身外之物,不过分看重它才能得到它,此中真谛非守财者所能悟出,其让人受益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