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法律能滞后,但法官不能!(求订阅)(1 / 7)
第155章法律能滞后,但法官不能!(求订阅)
“工商管理法?”众人咀嚼着这几字。
嵇恒漠然道:“上次官山海后,官府便已对外宣布,商贾的身份不再是贱籍,而是跟寻常黔首并列,但商贾相关的律法却迟迟没有问世。”
“蒙毅你为廷尉府主官,难道就没有什么想说吗?”
蒙毅脸色微滞。
最终。
只是苦笑道:“的确是我失职了。”
“失职?”嵇恒冷笑一声,不屑道:“只是失职吗?”
“你这是在犯罪!”
“天下上至商贾大富,下至贩夫走卒,靠经营为生的以数十万计,这么庞大的群体,朝廷却始终没有给出律法规章,这在以法立国的大秦,岂非是个笑话?”
闻言。
蒙毅脸色陡变。
嵇恒冷哼一声,继续道:“法无禁止即可为。”
“大秦律令从未对商贾进行严格管理,因而这次的沉船事件,在我看来是必然会发生的,只是这次碰巧发生在了关中。”
“法律的缺失。”
“必会导致犯罪的多发。”
“这是必然的。”
“大秦有跟商贾相关的律令吗?”
“有。”
“《金布律》《司空律》《仓律》《厩苑律》等,都有涉及商品买卖的,但都只限于商品,并没有对商贾的举止做出约束,尤其在商贾地位大幅提升后,大秦现有的律法对商贾的约束更少。”